看了半天这件事本身。

陆守俨却道:“我喜欢。”

初挽意外,看他一眼。

他估计新刮了胡子,脸部线条越发明晰,包裹了硬朗挺拔身形的西装让他整个人呈现出内敛到极致的魅力。

他才二十七岁,就已经足够成熟,散发着果子的芬芳,让她浮想联翩。

她轻叹了声:“今天你这么穿还挺好看的。”

陆守俨侧首,微垂眸看她:“嗯?那你不喜欢吗?”

初挽:“倒是挺喜欢的,那你觉得我呢,今天是不是比昨天好看?”

陆守俨眸中便带了笑,她总是能这么直白,直白到有些孩子气。

只是当这种孩子气和男女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总让人觉得,她就是不太走心。

哪怕她在他耳边轻轻吹口气,说着男人女人之间门那些挑逗的话,他依然觉得她就像是一个小孩玩泥巴。

于是他略沉吟了下,道:“还可以。”

初挽不太满意,问:“那你说,你如果走在大街上,看到我,会不会回头特意看一眼?”

陆守俨:“走在大街上,我看到你,不可能只看你一眼,我当然会叫住你。”

初挽:“我是假设,你不认识我的话,那你看到我,会回头看我吗?”

陆守俨:“为什么要这种假设?你那么小我就认识你了。”

初挽坚持:“我就是假设,假设我是陌生人,你不认识我,你看到我,会回头吗?”

陆守俨想了想:“不会。”

初挽无奈地看他。

说话非要这么直接吗?

陆守俨:“我走在大街上,不会没事随便看别人,特别是女人。”

初挽试探着说:“遇到好看的呢?”

陆守俨看她一眼,很不苟同地道:“挽挽,我以前和你说过,皮相是最不要紧的。走在大街上,如果一个男人东张西望到处看女人,那这个人心术不正,万万不可交。”

初挽默了好一会,才道:“有道理。”

陆守俨温声道:“挽挽,很多事,我觉得没必要,比如皮鞋,不喜欢不要穿,你穿运动鞋吧,更舒服,那样就挺好看的。”

他补充说:“你看,那天我特意给你买运动鞋,就是觉得这样你穿着更自在。”

初挽:“好吧……”

陆守俨带着她走出胡同,看她不吭声,略沉吟了下,终于道:“虽然皮相并不重要,不过——”

初挽:“?”

陆守俨低声道:“不过挽挽今天看着亭亭玉立,很漂亮。”

初挽眨眨眼睛,没吭声。

陆守俨:“嗯?”

初挽别过脸去:“没什么,走吧。”

陆守俨有些无奈,低声道:“确实挺好看的。”

语气带着哄,不过初挽觉得,像是因为她哭闹了,所以他才这么哄,那是她耍赖求来的表扬。

初挽慢慢地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