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殊思索着岳明成这三个字,在记忆的角落里使劲翻找。

莫林看着他一脸茫然的样子,忍不住问:“你忘了?”

“应该不是重要的人吧?”郑殊不确定道。

莫林:“……”他违心道,“不重要。”

这头朱游嗤笑出声:“什么不重要,你追着人屁股后面跑,非得将他泡到手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郑殊震惊,“不会吧,我怎么不记得?”

朱游啧了一声,“你这忘性还挺大的,岳明成当时是咱们高中校草,你一踏进校门眼睛就直了,要不是岳家也不好惹,你早就动手搞人了。”他说到这里,扭了一下脖子,嗲声嗲气道,“明成哥,明成哥……啧,那谄媚样,我现在都记得。”

郑殊一脚就踹了过去,“放屁,老子跟斯年哥撒娇也没这个屌样,你污蔑我。”

莫林一口酒差点喷了出去,“你还撒娇?”

“那当然,夫妻情趣嘛,斯年哥很吃这一套哦。”

朱游忍不住呕了一下,拍了拍被郑殊踹脏的裤腿道:“反正那两年岳明成指东你不往西,他看不顺眼的人,不用打声招呼你就跟疯狗一样咬上去,比你对俞斯年还要舔。甭管男女,凡是跟他走得近的,你都敲打过了,整个学校都知道他是你的人,哦,除了他自己不承认。”

“真的?”郑殊看向莫林。

虽然这么问,但是原主高中时代的记忆跟打开了匣子一样快速浮现,一条拽不垃圾的舔狗形象跃然脑中,挥之不去,而且极度不良,严重中二,是个人都想揍一顿的蠢样。

至于为什么是两年,因为岳明成比他大了一岁,高了一个年级,等人家高中一毕业就拍拍屁股直接去京市电影学院当明星预备役去了,原主抓都抓不住。

不等莫林回答,朱游兴致勃勃地又往郑殊胸口插刀,“你那会儿还不死心,翘课跑京市去找人,被人三言两语哄了两下就乐颠颠回来了,说是今后也要去京市上大学,可结果呢,你一毕业人直接去了国外学演戏,根本没把你当回事。”

这还没完,恰巧郑富源病重,癌症晚期,将俞斯年从国外请了回来,逼着原主跟他结婚。

原主对岳明成正上头,死活不答应,就算是郑富源用股票和遗产压着他都不肯,一气之下跑到京市,结果岳明成一声招呼都不打就上了头天飞机去了M国。

这下原主才彻底死心,老老实实地回来听老爸的话跟俞斯年结婚。

只是这样一来……抓不住白月光,就找了一堆替身。

“我记得你找的小情人都是他那样的,高高瘦瘦,白白净净,娘们唧唧的,是吧,阿林?”

莫林心说可不是嘛,那些情人当中最像的就是林夕,他深深地叹了口气,“都过去了也没什么好讲,反正阿殊你现在跟俞斯年打得火热,就别吃着碗里的再看锅里的,好好过日子,少折腾。”

要是之前,两人没感情,俞斯年可能不会在意郑殊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