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知所。

和煦的日光穿过窗户打进了室内,撒在了地板上。

陈初一手拿着一杯奶茶,穿过过道,来到了覃致远的办公室门口。

一道语气颇为激动的女声从室内传了出来,陈初眨眨眼睛,她把右手的奶茶换到左手,抬手敲了敲门,然后推开了房门,又将奶茶拿好。

室内只有覃致远和姜海蓝。

覃致远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办公椅上,姜海蓝坐在正对着办公室的长沙发上,两人正在谈什么事。

陈初举起手中的奶茶杯,“远哥,蓝姐,我们点的奶茶到了。”

“蓝姐的是茉莉奶绿,远哥的是金桔柠檬。”陈初将两杯奶茶拿给了姜海蓝和覃致远。

姜海蓝接过奶茶,撕开吸管,插进杯子里,喝了一口。

她继续刚刚同覃致远的话题,“……我觉得,没有卖出去的毒/品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未遂吧,买卖,买卖,还在嫌疑人自己手里,没有卖出去,怎么能作为既遂来评价呢?”

陈初一听,本来打算出去的,在姜海蓝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听他俩聊案子。

覃致远和姜海蓝也不在意她在,覃致远笑了笑,“确实有些学者也这样认为,他们认为贩卖毒/品罪以卖方将毒/品实际转移给买方为既遂,卖方已经实际交付毒/品的,表明贩卖毒/品行为已经真正地、实质地完成,是贩卖毒/品罪的既遂;如果,卖方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实际交付毒/品的,那就是是贩卖毒/品罪的未遂。”

陈初听到这里,脱口而出,“但是……”

姜海蓝:“?”

覃致远挑了下眉,“你为什么说‘但是’?”

陈初耸肩,“远哥这个说话习惯,我觉得下一句就是‘但是’。”

覃致远笑了起来,“是的,但是!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只要行为人让毒/品实际地进入了交易环节,不论是否完成交易,均应以贩卖毒/品罪既遂论处。”

姜海蓝不解,“卖方手里的毒/品,可能是自己买来的,可能是自己加工出来的,还没来得及联系买方将这批毒/品卖出去,怎么就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既遂了?难道不该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既遂,贩卖毒/品罪的未遂吗?”

覃致远两只手一摊,“因为我们国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不论行为人购买毒/品后是否来得及卖出去。”

姜海蓝皱眉深思,“要说是从打击毒/品犯罪这一点来考虑,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我国可是从上到下都憎恨毒/品。

覃致远点头,“我们国家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都是很大的。”

他继续解释道,“在司法实践中,还是考虑到以贩卖为目的的购买、制造毒/品,虽然还没有实际卖出去,但其实已经是让毒/品进入了交易环节,有危害社会的现实危险性,所以不可能等到行为人将毒/品转手卖出才予以打击。”

姜海蓝点了点头,她捧着奶茶杯又喝了一口。

“虽然有学者、专家认为应当以实际转移为既遂,但司法实践中认为进入交易环节就是既遂,那么持有还没来得及卖出去的毒/品就是既遂。”她抬眼望着覃致远,“问题来了,我的法律意见书怎么写?”

覃致远没忍住笑了起来,“你也可以写你认为还没卖出去的这部分毒/品是未遂。”法律意见书嘛,律师有什么想法就写什么想法,采不采纳是检察官的事。

姜海蓝的身体往后靠在了沙发上,她撇了撇嘴,“明知道自己提出的辩护意见不能被采纳,也还是要写吗?”

覃致远问,“不然你写什么?”

姜海蓝嘴角一抽。

——

姜海蓝敲开覃致远的办公室,和他谈这个案子时,就给直播间的观众们解释了何为毒/品,为何要打击毒/品。

她还三言两语提了一下东亚病夫和两次鸦/片战争。

唐朝位面。

孙思邈没有见过鸦片,也没有听说过什么“依托咪酯”,但他知道寒食散。

“魏晋名臣裴秀、晋哀帝司马丕、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北魏献文帝拓跋弘等,皆为服食寒食散致瘫而死。”孙思邈神情严肃地说道,“此物为祸也。”

他早就呼吁过,“遇此方,即须焚之,勿久留也。”

可惜魏晋以来,寒食散广受追捧,已成风气。

最初服食寒食散,也确实让人感觉良好,“顿觉神明开朗”,体力得以增强。

孙思邈望着天幕上正在讨论“既遂”、“未遂”的姜海蓝和覃致远,姜海蓝说,寒食散也是毒/品,让人成瘾,危害身体,希望受她和天幕的影响,上层也好民间也罢,能就此意识到寒食散的危害性,予以摧毁。

孙思邈能认识到寒食散的危害,但各大平行时空,更多的人将信将疑。

“她说五石散也是毒/品,服用者会中毒,致弱致残致死,真的吗?”这是持怀疑态度的人。

“哪有她说的那么夸张,我平时也在食用,我怎么没有事?”这是本身就在吸食寒食散的人。

“谁谁谁、某某某也在吃,我看他平时挺精神的,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这是心存疑惑的人。

“天幕上所说的未必就是真的,她姜海蓝又不是神仙,她说有毒就有毒吗?”这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

“可是姜海蓝他们那个世界的官府如此打击,必然是因为受其所害甚深……”这是对天幕更为信服的人。

隔了长长久久的时空,没有经历过鸦/片战争的前人们听姜海蓝讲故事,那就只是在听一个故事。

他们不能感同身受。

也不能理解姜海蓝,或者说姜海蓝的国家,对毒/品的憎恨。

但有识之士有脑子,会分析。

北宋位面。

赵普神色从容,“你看他们的对话,姜海蓝所说的并非没有道理,既然是买卖,没有卖出去的毒/品,自然是未遂,如何能算作既遂?”

他眸色渐深,“历朝历代制定法律,再严苛也不至于此。就好比去偷盗财物,在犯人偷盗之前就抓住了犯人,和犯人把财物偷回家后再抓住犯人,自然是不一样。”

薛居正接着说道,“不错,就算购买毒/品是为了将它们卖出去,但这还没有卖……”

赵普颔首,“还没有卖,他们也算作进入了交易环节,按照既遂处理。那男子说是司法实践,姜海蓝也接受了。”他顿了顿,“姜海蓝有自己的想法,我也认为她的想法有道理,可他们司法实践中是如此处理的,姜海蓝轻易就接受了,她甚至反过来说服了自己。”

潘美明白了赵普话里的意思,沉声道,“因为他们都认可,打击毒/品犯罪,手段再如何过……都不算过。”

赵普道,“臣正是这个意思。”

赵匡胤扫了一眼在座大臣,他也明白他们的意思。

姜海蓝所在的那个世界,那个国家,如此严厉地打击毒/品,上上下下都认可国家对毒/品的打击手段,那必定是因为他们在毒/品问题上吃过大亏。

鸦/片战争……

东亚病夫……

赵匡胤的双手捏成了拳头,“若是毒/品的危害正如她所言……”

高怀德道,“毒/品会腐蚀人的身体,让人致弱致残致死,若是大量百姓皆是如此……谁来种地,谁来打仗?若是这毒/品还具有成瘾性,让吸食毒/品的人再也离不开它们,为了能吸毒,他们自然会花费大量银钱去买,长此以往……”

石守信叹了口气,“国破家亡。”

曹彬道,“也难怪……会有两次鸦/片战争。”后人又不傻,看不出这毒/品的危害。

赵普道,“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换到前人亦是如此。

前人知之,前人当鉴之,否则便是……

唉。

——

陈初拿着手机搜了搜,她边往下滑动屏幕边说,“也还是有法院判决,将没卖出去的毒/品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未遂。”

覃致远右手往空中一摊,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妹妹,一来,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二来,你看看那个案例发布的时间,或者看看案子的具体情况。”

陈初:“……零几年、一几年的案例了。”

覃致远冲她一笑:“嗯哼。”

陈初左手扶额,好吧好吧。

姜海蓝想了想,“我找案例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盗窃毒/品之后贩卖的,没有卖出的毒/品没有被评价为贩卖毒/品罪,那是因为这个案子中,这部分毒/品已经在盗窃罪里评价过了。”

覃致远接过话茬,“是的,如果再以贩卖毒/品罪追究法律责任,就涉及到一个重复评价的问题。”

姜海蓝点头,“其实也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未售出的毒/品,未必就是绝对的以贩卖毒/品罪追究法律责任。”

但是我现在手上这个案子……

她喝了一口奶茶,说:“我再看看卷宗吧,找找有没有其他角度可以提的。”

覃致远说:“一般写辩护意见,不都是未成年、自首、坦白、初犯偶犯、认罪认罚……这几点吗?你要从案子本身来提,这个案子又是贩卖毒/品……”

他顿了顿,没有往下说。

但姜海蓝明白。

一般来说,现在而言,到了法院阶段的案子,百分之九十几都是没有问题的。

不像以前那样,案子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姜海蓝左手捏了捏眉心,“被抓获到案,成年人,以前犯过事被判过刑。”

她说:“坦白应该能认下来,认罪认罚,看看检察官怎么提量刑建议吧。当事人对我倒是说,如果量刑过重他就不签。”

覃致远没当回事,“好多当事人是开庭前签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前知道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

“他们说,判例法国家,是什么意思?”

某刑部办公区域内,几个官吏边看边聊了起来。

一位年长的捋了捋胡须,重复了一遍,“判例法……”

年纪小一点的,做出一副沉思的模样,“虽不知这判例法究竟是何意,但从他们的对话,可推测……”他看着同僚们,语气不是很肯定,“是指参考其他案子的处理结果,来处理还没有处理的案子?”

同僚觉得他说的有道理,“约摸是这么个意思。”

“我也觉得。”

“他们话里的意思,听起来确实如此。”

“那么,那男子说他们不是判例法国家,是指他们的法院处理案子,并不参考其他案子的判决结果?”一个官吏看了看同屋的同僚们。

年长者摇了摇头,“倒也不是完全不做参考吧,只是……”

既然是处理案件,怎么可能不参考其他案子的处理结果,他们现在办案子,也翻过往朝代的案子来做参考。

一个青年道,“你的意思是,明面上的说法是,‘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我们判案不以其他案件的结果作为依据,但实际上参不参考,谁管得着?”

同僚沉默片刻,“你要这么说的话……”

年长者大笑,“孺子可教也。”

北宋位面。

周敦颐负手而立。

他望着天幕,脸上神情很是严肃,看得出来在思考着什么。

他在思考什么?

他在琢磨姜海蓝那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谁都知道做不同的事,要根据事情的不同,使用不同的方法、手段。

对症下药嘛。

但以这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来说,所谓微言大义,不外如是。

旁的人听了这样的句子,听了便是听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周敦颐却是由小见大,想了很多很多。

以此完善他的理学思想。

宋慈对他身旁的小吏说道,“其实姜海蓝他们律师所做的辩护,也有几分道理。”

小吏不解。

宋慈道,“犯人犯了案,但并不是就要一杆子打死,若有可以从轻之处,未尝不能考虑一二。毕竟,判案也是希望能对他人威慑一二。”

小吏听懂了,道,“就像我们之前办的那个案子,那人跟人打架,是因为别人欺负他的家人。打架是不对,可他这种情况,不好像一般的斗殴案件一样处理。”

宋慈点头,“正是。”

天幕上也看得出来,他们的法官、检察官,乃至他们的律法,并非是不讲人情,奉行冷冰冰的铁律,否则就不会搞那个“认罪认罚制度”了。

——

姜海蓝和覃致远谈完案子后。

陈初的目光扫过二人,“我下午要去法律援助中心补材料,你们要帮忙补吗?”

覃致远奇怪地问,“补什么材料?”

姜海蓝恍然大悟,“装卷宗是吗?之前援助中心给的公函、会见专用介绍信,你交到法院、看守所之前,全都复印了吗?装卷宗要的哦。”后面这句是说给覃致远听的。

覃致远想了想,他不能确定。

姜海蓝说:“翻一翻吧,有需要补的就发给陈初,她去法律援助中心打印。”

陈初点头,“你们看看你们的卷宗,有需要补的,案号发给我,我一并给你们补回来。”

覃致远看着陈初,“你不是实习律师吗?你怎么也要装法律援助的卷宗?”

陈初耸了下肩,“我师父的,还有源哥的、佳姐的。”

你师父的可以理解,但是赵松源和曹佳的卷宗……覃致远惊奇地问道,“你帮他们装?”

姜海蓝笑道,“付费的,一百块一个。”

覃致远:“……付费?”

姜海蓝点头,“卷宗确实是谁装谁知道,佳姐自从第一年执业,年底装卷宗,实在是装得烦了。她就想出了付费请实习律师帮忙装卷的办法,一百块钱一个卷宗这个‘行价’也是她提出来的。”

很快就被行知所其他律师接受了。

带徒弟的律师不用操心这些,他们的徒弟会自觉做好这件事。没有徒弟和助理的律师,想请实习律师干活,自然是要花钱了。

覃致远回想了一下装卷宗要补庭审笔录、阅卷笔录,要写总结,要填表,要打孔、穿线……他语气认真地对陈初说:“小陈啊,那我的卷宗也麻烦你了,100块钱一个,你帮我装吧。”

姜海蓝:“……”佳姐真是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