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

他要选择忘记?

以往,当一个人失忆的时候,都想努力的回忆起自己以前的事情,然而,罗孟却正好相反。当他听了眼前四人的述说后,知道了自己以前所做的事情后,他毅然选择了逃避,想要重新开始?

不管这一切是不是真的,已经厌倦了。大脑里已经没有了那些让人热血的画面,只有一些温馨的告诫场景。***声音一次次在他脑中出现。

“你们不要再说了,我去意已决,不论如何我是不会留下来的。”罗孟挣开二个女人,只身往外走。

火鸡提刀冲到他前头,挡住去路,恼怒道:“疯子,今天我才明白,原来你是懦夫,是孬种,亏老子还这么信任你,当初跟你真是瞎眼了,这是我火鸡一生中最大的错误,如果不是你,我火鸡又怎么会得罪欧阳海,不是你,又怎么会跟众北大的弟兄反目为仇,现在到好,事情闹大了,你却撒手不管了,你他妈是孬种,孬种!”

罗孟微微一怔,随即便回过神来,“随你怎么说,反正我又不认识你,骂我也好,讽刺也罢,总之你们以后的事情与我无关。”

“是啊,你是不认识我,所有的事情都与你无关,你从此要做好人了对不对,不愿与我们这些坏人为伍,这我都知道,你他妈是想洗清自己,想逃避。”火鸡愤怒的指着他胸口,“但你别忘了,好好的睁开眼看看,看看你身上的这些子弹孔,你要不认识我,那这些伤又是怎么来的。”

罗孟的手不由自主的摸向右胸,还没有痊愈的伤口隐隐有些作痛。的确,这是枪伤,他听医生说过,听眼前的四人说过,听救他的居祥乐大叔说过,这是不会有假的。但是,别人好端端的为何要拿枪打自己呢?

“你以为你是好人?”火鸡冷笑一声,趁机喝道:“你以为你失忆了就能脱离轨道?你以为,什么都不记得了就能摆脱一切?告诉你,错了。”

“你忘了以前的事情,可死你在手上的几十条人命呢?他们是不会忘记的,只要你一出去,他们的家人就会找上你,到时你还得中枪,还得死,去中岗村只会连累居祥乐一家……”

“够了,够了,我不要听这些,不要……”罗孟抱着头狂吼起来,接着便是愤怒的一巴掌向火鸡挥了过去,火鸡早有防备的跳开,阮中连连当在他前面,紧紧的抓住了他双手。

“疯子,你冷静一下,要不伤口又要出血了。你听我说,听我说!”

看到侄子疯,罗玲也从后头抱住了罗孟,哭着喊道:“小孟,我是你姑姑啊,你怎么连我也不认识了。你别这样,你不能这样……慢慢会好起来的。”

“疯子,你听我说。”阮中扶着他肩膀,虔诚道:“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但火鸡也是为你好,我们都是你的亲人,是不会害你的,你要走可以,但必须等伤好了以后,行吗?”

“只要你伤一好,想去哪都行,我们绝不再阻拦你。”阮中对心理学也有所研究,见罗孟神情闪烁,又劝说道:“看到没,你姑姑,还有你女朋友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