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依照血缘说, 那么这个即将出世的孩子应该由乔思齐与那位虎国的卵子提供者抚养, 但现实情况不允许;
依照契约说,这个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按照合同归属于乔思齐夫妇,但那份合同因为涉及违法行为,检察院并不认为它具备任何效力;
如果依照分娩说,即分娩者为母,考虑现实情况就更够呛了;
最终,大家比较倾向于选择“子女利益最佳说”,应该以对孩子利益最佳的方式为解决方案。
在此案中,生父乔思齐显然不是最佳人选,而因为二人仍为夫妻关系,所以岳女士显然是更佳的人选。
但具备争议的点在于,一来乔思齐才是有血缘关系的生父是血亲,在我国法律中,亲权大过天(这也是为何剥夺抚养权的案件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原因),没人能改变这个事实;
二来,现在二人同时面临剥夺抚养权的指控,他们还应不应该成为另一个孩子的监护人呢?
温嘉朗觉得很头疼。
这对夫妻要坐牢的原因就是他们虐待自己的亲生女儿,结果只经过短短几年的牢狱生涯,出来就能养儿子了?这不是得偿所愿了吗?他们能养好吗?这公平吗?
但即使法院认可了剥夺他们对乔莺莺抚养权的指控,我国现行法律依旧无法剥夺他们再次成为父母的权利。
最终,经过一天的讨论,决定让孕母在我国境内完成生产,待身体康复后,会联系虎国大使馆看看下一步怎么处理,至于这个孩子,会先交由福利院收养,不进入领养流程,待乔思齐夫妇出监之后,交由他们抚养。
至于到时候如果岳女士和乔思齐离婚,孩子又会判给谁来抚养,就是后话了。
不过在场人士都更加支持让岳女士来抚养这个孩子。
这就是目前法律能给出的最工整的答案。
在这个解法之下,所有人都在按规矩办事,没有任何违背。
最后,检察院领导也是长叹一口气。
两个人的决定几乎毁掉了两个小孩的童年。
都说当父母是不需要考试的。
但这代价,是不是未免太沉重了一些?
……
楚孑在知道这些处理结果的时候,已经是一周之后了。
陆晓和刘重安处理完了一切文书工作,正式以虐待罪向乔思齐夫妇提起公诉,并支持民政部门同时申请剥夺二人对乔莺莺的抚养权。
至于整个庭审的过程,可能还要持续一两年,但陆晓说,此案证据确凿,而且目前来讲,SOS儿童村就是对乔莺莺最好的归宿,相信法院也会给出支持的判决。
虽然是个大快人心的结局,但楚孑有种说不上来的难过。
一是虐待罪虽然听上去很严重,但其实以他们对乔莺莺的虐待程度,很有可能只会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就是这么写的,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也只需要做二年牢,表现好点可能一年多甚至两年就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