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庞有些烧,幸好,现在这个土鳖看不清吧……

可惜……

“夷?你的脸怎么红得好像猴**?” 夏亚瞪圆了眼睛盯着可怜虫。

可怜虫惊呼了一声,赶紧扭过头去:“什,什么脸红!你……你怎么看见的!”

“我是天生的夜眼。再黑的地方,我都能看见。所以说,我是天生的好猎……呃,猎魔人!”夏亚咧嘴一笑,指着自己的眼睛:“这点我一直没告诉你么?哈哈,大爷我身上优点太多,有一些自己都想不起来也是正常。”

可怜虫心中恨恨的骂了一句,可知道了这个土鳖居然是夜眼,她不敢再看他,垂下头去,手里**一根干枯的树棍儿,低声道:“喂,我问你,夏亚,我们回去之后,你有什么打算么?”

“打算?”土鳖想了想,不由得咧嘴笑道:“那当然是有很多的!!现在这次出来收获这么大,我以后可以弄一身好一些的装备了,有了厉害的武器和装备,我就可以成为一个顶尖的猎魔人!哼哼,喝最好的酒,住大房子,穿舒服的衣服……嗯,对了,我可以在野火镇上买一栋小房子,后面有院子的那种,啊对了,我还想买一匹马,我骑马的本事太差了一些,以后想在野火原上猎杀魔兽,不会骑马可不行……”

他说的津津乐道,想起未来的日子,土鳖心花怒放,只觉得自己鸟枪换炮,颇有一种“老子如今也阔了”的感觉。

可他说的越兴奋,可怜虫听了,却轻轻叹了口气,她终于忍不住抬起头来,望着黑暗中的夏亚——她看不清夏亚,却很希望此刻夏亚能看清她的眼睛。

“你,难道就只想留在野火镇上,当一个猎魔人,这么过一辈子么?”

夏亚反问:“不这样,还能怎么样?”

“你……有没有想过离开野火原,离开这里,去拜占庭帝国?毕竟哪里是繁华世界,你可以看到很多很多有意思的地方……”

“没兴趣。”夏亚摇头,他回答的很干脆,语气也淡淡的:“我从小就生长在这里,我熟悉的一切都在这里。在这里的旷野,这里的山上,我能找到吃的,穿的,喝的,我知道怎么在这里生存。野火镇上的人虽然狡猾了一些,但是这里的人却格外讲规矩,我们这里遵守的是一种丛林法则,你强你就是老大,大家虽然都很凶狠,但是都把规矩摆在明处,这些规矩简单明了,按照规矩来就相安无事。总的来说,野火镇上的人虽然凶悍一些,但是却还算简单。

可是我却听老家伙说过,拜占庭帝国里,哪里的人都很复杂,尤其是那些有钱人,那些贵族,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当面亲人,背后捅刀子,就算是野火原上那些吃人的野兽,都比不上那些家伙讨厌。与其去那种地方,我还不如留在野火镇罢了。况且,我这个人什么都不会,除了在这里打猎,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你……你是一个难得的勇士,你可以去当武士,可以去当侍卫!像你这么厉害的身手一定可以……”可怜虫急忙道。

夏亚重重哼了一声:“你是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