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对于西藏的治理,是通过驻藏大臣完成的。驻藏大臣拥有西藏一切重要事务的最后决定权,但并不直接管理藏政,说到底,朝廷对西藏的治理,是一种间接的治理。

这是一种低水平的治理,西藏出现了什么问题、矛盾,必须累计到将近爆发的时候,甚至到爆发之后,才能被发现,并着手解决。就算问题最终得到解决,损失也已经造成,事倍功半,代价过重。

还有,如果西藏内部出现了对朝廷的离心力,也不能及时发现,未雨绸缪,预为之备。

改革西藏官制,关卓凡定下两个原则:一,改间接治理为间接治理、直接治理并举;二,削弱黄教寺院集团在政府中的影响力。

先说第一个。

仿朝廷的六部,改革噶夏政府。四噶伦增加到六噶伦,犹如六部堂官,两正四副,其中,一正二副为藏人,正噶伦为僧噶伦,副噶伦为俗噶伦;另一正二副,则或汉或满,由朝廷委派。这个情形,被称为“半朝半藏”,亦仿佛六部堂官的满、汉各半。

朝廷一伸手,就拿走了噶夏政府一半的行政权,藏人“自治”的权力,自然是被大幅度削减了。不过,僧噶伦名正言顺变成正噶伦,又似乎巩固了寺院集团的势力,一班藏人上层,面对新官制,面面相觑,五味具陈。

新噶夏政府,名义上,一如其旧,位居摄政之下;副噶伦亦位居正噶伦之下。可是。即便黄口小儿。也晓得。摄政如何支使得动“朝噶伦”?正职的“藏噶伦”又如何支使得动副职的“朝噶伦”?副职的“朝噶伦”,只有正职的“朝噶伦”才支使得动,而正职的“朝噶伦”,自然是越过摄政,直接对驻藏大臣负责的。

则新官制之下,摄政的权力,也被间接地削弱了。

噶厦下面,有两个最重要的机构。一个叫“译仓”,相当于秘书处,主事者为两名四品僧官;一个叫“孜康”,相当于审计处,主事者为三名四品俗官。同时,这两个机构也兼组织处的功能,“译仓”管理僧官,“孜康”管理俗官。

新官制中,“译仓”和“孜康”的主事官员,统统增加到四名。各为“二朝二藏”。这样一来,噶厦政府三项最重要的办事权——文秘机要、财政赋税、人事管理。每一项,朝廷都拿走了一半。

至于“黄教寺院集团在政府中的影响力”这个问题嘛……

嗯,这样吧,咱们以后就不召开什么“噶伦扩大会议”了,名不正言不顺的,对与会的“三大寺”不够尊重嘛!

嗯,为隆重其事,咱们成立一个“大参事会议”,请帮办大臣和摄政做“名誉主任委员”,请一僧一朝的两位正噶伦做“主任委员”,请四位副噶伦和“三大寺”的“堪布”做“副主任委员”。

看,“三大寺”的“堪布”,同噶厦政府的噶伦,名正言顺地平起平坐,这,才是尊重各位活佛的道理嘛!

你问“委员”都是些什么人?哦,这个“大参事会议”的“委员”,包括前藏其余所有黄教寺庙的“堪布”,也包括重要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