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民某五旬余继娶少*妇。二子恐其复育乘父醉潜割睾九而药糁之。父觉托病不言久之创渐平。忽入室刀缝绽裂血溢不止寻毙。妻知其故讼于官。官械其子果伏。骇曰:“余今为‘单父宰’矣!”并诛之。

邑有王生者娶月余而出其妻。妻父讼之。时淄宰辛公问王何故出妻。答云:“不可说。”固诘之曰:“以其不能产育耳。”公曰:“妄哉!月余新妇何知不产?”忸怩久之告曰:“其阴甚偏。”公笑曰:“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此可与“单父宰”并传一笑。!蒲松龄提醒您:本章内容可能有问题,我们会第一时间修复,谢谢你的光临。请牢记一米小说的域名:http://www.yimixs.cc,以便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