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飞到了一万年前…;…;

那是在西域路上, 我们沿着古孔雀河的河道寻找失落的楼兰王国…;…;

就是在那时, 曹沅感觉到了自己的前世身,大概也是认为自己大限不远了。在一个晚上,她曾与我在沙海中彻夜长谈,说起了许多事情,也说起了她小时候的诸多趣事,譬如她最爱的便是偷喝家中藏着的绍兴老米酒,说那味道甜甜的,很甘冽,也很香。常常喝的微醺,两颊通红,不过却也没少因为这个挨了家中长辈的打!

曹沅喜爱的,便是这绍兴米酒了…;…;

只可惜,从那以后,天涯路漫漫,风尘掩埋了一切,我却是一直不曾记得请曹沅好好喝上一顿绍兴的老酒了。不曾想花木兰竟然记住了这点点滴滴…;…;

“母亲说,这味道可能不太一样了。”

墩儿挠了挠头,道:“现在大家伙忙着和地球联系,母亲托着这一股子热潮从地球弄来了这一坛子酒,她说地球经过了一万年的变迁,虽然现在的形态是人类的最高梦想,可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被商业摧毁了一切,以前的绍兴老手艺不知道改良了多少次,早就没有原先的味道了,她说…;…;权当做是个念想吧!”

此刻,我心中已经只剩下柔情了,木兰的心思太细腻了,每每都能用柔情冲灭我心中的愁绪…;…;

最后,我笑着点了点头,用力揉了揉墩儿的脑袋,拎上那一坛子绍兴的老酒离开了。几经问询后,终于在距离临天城颇为遥远的一处山谷中寻到了曹沅。

此地,倒是一处天地灵秀的好去处,山谷之中有一处水潭,水潭往西,竟是一片田地,田地中间却是一处茅庐…;…;当真有种结庐在人境的感觉,而这里也是曹沅和媛的住处了。在我身边的许多人中,曹沅就数与媛关系最好,毕竟他们最初的时候属于三清一系,彼此相处的时间很长,进入鬼蜮后二人的住处也是在一起,倒是过上了隐士一般的生活,本已脱离了五谷杂粮的困扰,却偏偏来了个返璞归真,就在此处归耕垄亩,倒也清净。

我来的时候,曹沅与媛正在田地间耕作,二人小心翼翼的照料着一颗颗的嫩绿的作物,脸上也带着知足的笑容,我也是刻意压制了自己身上的气息,所以,一直等我站在她们身后的时候。她们才终于有所察觉,曹沅一回头看到我的时候,脸上明显闪过一丝惊喜,而后说道:“天哥?那日你不是说自己已经闭关了么,怎么今天却得了闲暇来我这粗糙的地方了?”

看着她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我原本要说的话全都堵在嗓子眼儿里死活出不来了!

罢了!不提也罢!一个千夜天眼,大不了我与青衣到最后豁出去老命看看能不能破掉。甭说什么大局了,让我去卖队友,亲手把她送向死亡,我做不到!

我心中叹息一声,将所有的念头全都抛开了,举起了手中的那坛子绍兴老酒,笑道:“从地球偶得一样宝贝,恰恰知道你喜欢这个,就给你送来了!”

“绍兴酒?”

曹沅一笑,走过来从我手中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