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往往会造就许多意想不到的超级富豪。

比如只是想卖出自己一支不用的笔的年轻人,就因此创办了ebay;比如只是做了一个照片分享系统,却成了风靡全球的instagram;比如因为经常忘记带u盘,所以想要发明一个网络同步储存工具的,最后这个大学生将这个名为dropbox的云储存公司,创办成了估值上百亿的云储存第一巨头!

没错。

经过杨娜的提醒,萧奇才想起了昨天自己听到皇甫彩讲微.信的空间扩展费用下降时,心中掠过了一个模糊的念头,那就是一个更加便宜、更加没有界限、没有限制的云储存工具。

在原来的前世历史之中,就有这么一个现成的例子,它就是安德鲁?豪斯顿创立的dropbox!

创办于2007年的dropbox,在google、微软、苹果等云储存巨头的围剿下,居然能够突围而出,一直占据云储存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巨头,绝对是能力和营销手段出类拔萃。

相对于appstore和微.信的智能电子云储存来说,dropbox的云储存主要的势力范围是在电脑终端上,实际上秉承着豪斯顿创办的理念,它就是一个可以移动的u盘。

只要你通过下载的dropbox程序,设定了指定的储存夹,那么你储存进入这个储存夹的文件,都会同步上传到dropbox的云储存数据库里面,当你换了一台电脑的时候,那么你只用再次通过dropbox的账户登录,就可以把储存在云储存里面的文件。再转到这个新的电脑里面。

如果这种概念在2013年说,你肯定会说,“靠,这不就是360的云文件夹么?”

但现在却是2008年,在欧美的这种云储存观念,也只是慢慢的开始了发展。距离流行于世界都远得很,华国当然是一点影响都没有。

dropbox的优点在于,它就是一个电脑上运行的软件,无论是windows、linux还是mac操作系统,都能使用,它不涉及appstore的专属个人账户秘密,也不涉及微.信的个人空间**,所有的文件夹的**,都是属于个人。并不和操作系统起冲突。

说得简单一点,那就是任何电脑用户都可以使用dropbox,不光是用作什么用途,文件、视频、信件等等都行,dropbox也不用像是appstore和微.信那样,无法公开给所有人。

普及大众,这就是一个程序最大的优势,dropbox就具备了。所以后来它就流行了起来,并且成为了世界第一。

当然。没有任何一个公司是完美无缺的,被誉为“智能电子行业历史上的奇迹”的苹果公司,也在乔帮主离开之后,迅速的衰落,渐渐的被三星迎头赶上,就是一个明证。

dropbox在2013年下半年。巨大的领先优势就已经开始慢慢的消失了,无论在用户体验、价格符合、上传下载速度上面,拥有强大技术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