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契奥特和伦奴支,吊然实力也是不俗,但是他们毕数联咒屑妮弗和奥黛丽,能够在装备差距比较明显的情况下猎杀同等级的丧尸。

更何况他们现在是要分别面对一个同等级的丧尸,还不是如詹妮弗她们之前那样,是两人齐心协力对付一只丧尸。

蒙格里虽然用语言拖住了两只五级的丧尸,不过看样子效果并不是很大,他的两个同伴此时照样已经笈可危。被擒拿,看起来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难道真的要走那一步了?”

伦奴克不光是看起来像一个哲学家、像一个诗人,实际上他具备成为哲学家和诗人的一切条件,最主要的一个条件就是他有理想,是一个标准的理想主义者。

有理想的人通常都会活的比较痛苦,正如司马迁老先生说历代的巨著大底贤圣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历代的巨著,都是那些圣贤抒悲愤之情而写出来的,这些人的思想上都有排解不了的苦闷,找不到实现理想的方法,所以追述往事,希望后来人能够理解他们。

有理想的人大都是孤傲的,是不愿意对现实妥协的,伦奴克正是这些人的典型代表。

在这次出来之前,他就已经给蒙格里两人说过了,如果这一次不幸遭遇到高级丧尸的话,要是能够逃跑,那大家就尽力逃跑,要是有人逃跑不了的话,那就找机会自杀吧!

自己打爆自己脑袋的那种自杀方法!

身体里的血液丧尸是不能能够利用,这些是他们不能够控制的,但是自己死后身体会不会被丧尸亵读却是他们大体上能够控制的。

“终于还是要走到这一步了吗?也好!”伦奴克对于自己现在所身处的这个世界没有丝毫的眷恋,有的只有愤怒和不干。

对丧尸施加在人身上的种种暴行的愤怒和对自己没能丝毫改变现状的不干。

其实这是伦奴克出生的时间太晚了,如果他生活在末世之前的世界的话,那他的这种愤怒和不干可能就要转移到人类自己身上了。

曾几何时,人类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对于脚下的土地和身边的所有一切,予取予夺,那时他们可曾想过身边所有的事物是一个什么感受?大约就和现在的人类差不多吧!

长颈鹿的脖子很长,这是一步步慢慢进化来的。据说它们最早的时候头上的角是比较长的,但是随着脖子越来越长,它们的角却越来越短了。

因为随着它们脖子的的变长。雄性在争夺配偶战斗的时候,撞击的力量会越来越大,角如果太长的话,不小心就会杀死对弃,所以长颈鹿的角退化了。

其他动物从来不会刻意杀死同类,这样的事情只有人类会做。由此就可见人类已经自私利什么程度了。

“哈哈!真不甘心啊!小,伦奴克突然停止了对面前四级丧尸的射击,举起枪对准了自己的脑袋,说道:“蒙格里,如果可以的话,好好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