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两银子老子都看不上, 还能看上你的吃食?滚滚滚, 别耽误我们赶路!”壮汉有些不耐烦了,状似去抽腰间的鞭子。

领头的男人身材最为高大,气势也最为骇人。他皮肤黝黑,容貌俊伟,一条刀疤险险擦过额角没入鬓发,令他越发添了几分戾气。似乎是嫌属下太过张扬,他冷冷瞥去一眼,两名壮汉立刻敛容肃穆,解释道:“我们赶时间,会抄近路回京,无法与你们同行。”

抄近路就得上山,山路崎岖不平又狭窄逼仄,只有马匹能穿行,车辆却是过不去的。小厮听了这话连忙拱手告辞,临走飞快看了一眼打头的那名男子,心里又是一跳。只见男子骑在高头大马上,一双狭长凤目冰冷而又锐利,矫健的身材包裹在漆黑劲装里,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这人戾气如此重,莫不是土匪吧?想到这里,小厮跑得越发快了。

林掌柜的马车离几人很近,自是听见了这番话,也就不再多问。一行人安安静静地赶路,眼看已经到晌午了,便在一处临水的空旷之地歇息。两名小丫头拎着陶罐去河里打水,三名仆从搬来石头垒灶,准备在这儿生火做饭。

山路两旁开满了粉红的野蔷薇,阵阵花香被细雨沁润过,显得十分怡人。林掌柜掀开车帘欣赏美景,又喝了一碗陈皮姜水,这才慢慢爬下车,言道:“在车里待久了,我的骨头都乏了,得下来活动活动。今天的午饭我来做吧,你们去把我的厨具搬下来。”

“呀,太好了,今天林姐姐做饭!”两个小丫头欢天喜地地叫起来,几名仆从也都露出大喜过望的神色。

三名壮汉跟了车队一路,这位林掌柜也就病了一路,今日才算是第一次见面,不由引颈眺望。只见对方大约二十出头的年纪,梳着妇人髻,个子高挑,容貌秀丽,皮肤却并不白皙,而是淡淡的小麦色,可说是完全不符合时下的审美。但她眉宇间颇有一股英气,叫人看了很舒服。

原来这就是沈老板成日献殷勤的林掌柜,与想象中的尤物或倾城佳人完全不同。两名壮汉十分失望,他们的首领却盯着对方看了许久。

林掌柜,也就是林淡,立刻便察觉到了男子异样的目光,转过头与他对望。二人视线相触,一个面露恍然,一个颇感疑惑。

“请问这位大哥,我们以前可曾见过?”林淡拱手相询,落落大方。

男子迟疑片刻后沉声道:“未曾。”

林淡仔细打量他,确定自己果真没见过,便也不再关注。对方长相如此俊伟,气势如此骇人,她若是见过一次,定然不会忘记。

等林淡走远了,其中一名壮汉压低音量问道:“头儿,你与这位林掌柜认识?”

男子未曾答话,只默默取出干粮和水囊,艰难地吞咽起来。另一名壮汉撕掉一块干得发硬的馍塞进同伴嘴里,斥道,“吃你的东西吧,别问东问西。”

吊儿郎当的壮汉吐出硬馍,又呸了一声,抱怨道:“娘的,这馍放了几天?竟然比石头还硬!天天吃这些东西,老子嘴里都淡出鸟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