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沈知意可不管沈知秋的脸色难不难看,沈知秋敢恶心她,她就敢恶心回去,挨了打才会知道疼,以后才能学会闭嘴。

沈知秋摸不准沈知意的话到底有几分真假,也怕把沈知意逼急了来个鱼死网破,她的腿白断,只能忍气吞声,顺着沈知意的话笑道:“爷爷奶奶也不宽裕,只是心疼我,带我去百货商场转了许久,最后买了件的确良衬衫,就在柜子里,你想看,就自己拿出来看一看吧,我这腿……实在动不了。”

沈知意真没和沈知秋客气,起身就将那件衬衫翻了出来。这年头儿,的确良可是难得的货,纯属有价无市的东西。沈知秋能顺利买到这件的确良衬衫,怕是先前就下了不少苦功夫。怪不得沈知秋就算摔断腿,也要从百货商场买了东西出来再摔呢。

沈知意意味不明地笑了笑,笑得沈知秋心下直发慌,强忍着心疼拉拢沈知意,“这件衬衫本来也是奶奶心疼我下乡受苦买给我的,现在我没办法下乡了,你要是喜欢,就给你吧。我俩身材差不多,新衣裳,谁穿都行。”

哟,这可真是不容易。沈知意看向沈知秋的眼神更为戏谑,要不怎么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呢,原主先前不哭不闹懂事听话,换来的就是沈家人对她理所应当的忽视。

沈知秋就比原主大一岁,这样的年纪差,原主大多都是捡沈知秋穿剩的衣服,自己可没几件新衣服。沈知秋还有意无意地秀优越顺带pua原主,什么爸妈干活辛苦赚钱不容易,衣服要好好爱护,你看,我给你的衣服都还很新呢,你可别磨烂了。

然后高高兴兴地穿上新衣服出去显摆。

还因为沈知秋会做面子功夫,又能说会道,别人提起她,都会说一声沈家的大女儿真懂事。

至于小女儿?长得挺俊,就是文静内向了点,不大爱说话。

经年累月下来,原主在家几乎算是个透明人,这次下乡,如果不是沈知秋想要个好名声,故意答应下来,她和沈知行一起闹,最后下乡的,估计还是原主这个还在念书的学生。

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手背的肉就是比不过手心的。

沈知意看了一眼满脸肉疼的沈知秋,扬了扬唇,对着沈知秋灿烂一笑,“那就谢谢姐了,正好我也想要件的确良衬衣。”

其实的确良这布料根本不如棉布好穿,透气性差,但耐磨,又不易变形,要的布票还比棉布少,这才流行起来,成为时髦货。而什么东西,一旦成为时髦货,就会成为众人攀比的工具。我有你没有,优越感也由此而生。

沈知秋见沈知意就这么轻轻松松把的确良衬衣收进自己的柜子,心里别提有多憋屈了。她筹划了这么久,还摔断了腿得来的的确良衬衣,到最后,竟然让沈知意摘了桃子。

沈知秋面对沈知意时,素来有一股优越和不屑,觉得沈知意就是她碗里的菜,她想怎么拨弄就怎么拨弄。结果她却在沈知意身上栽了个大跟头,心里怎么能不憋屈?

沈知意看到沈知秋那副明明气得要死还不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