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围歼灭呢。

但是很快,甲队的就是开始第二次战术部署了。只见其又派遣了一个步兵连跟随第一个步兵连进入。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很快,第一个步兵连就是靠近了乙队的核心防线。当即演习裁判们就是下达了各种裁定。

裁判裁定甲队第一连遭到乙队密集火力伏击,甲队第一连就地展开依靠障碍物躲避。裁定伤亡二十人,被严重压制。

五分钟后。裁判通告,甲队炮兵连对乙队的阵地进行大规模密集的榴弹炮击,乙队所属之第一连和第二连因队形密集,缺乏坚固攻势被裁定为死伤四十人。

乙队的指挥官当即率领这两个步兵连后侧,并通知乙队所属的炮兵连进行猛烈炮击,掩护他们的转移。

稍候,甲队所属第二连配合第三连直接发起正面进攻,这一次他们发挥出了极为标准的步炮协同,在炮击准备十五分钟后以散兵线直接发起冲击。

不多时,双方的骑兵们也是在右侧相遇,并发生骑兵之间的冲锋,裁判判定双方骑兵全军覆灭。

半个小时后,依旧以密集线列队形迎战的乙队相继被判定遭到重大损失,其部署在山头方向的三个步兵连相继丧失战斗被击溃。

而甲队的进攻部队虽然也损失不小,但是却被判定为胜利。

这种裁定自然是引起了不少人的不满,尤其是那些顽固希望保持线列编制作战的将领们,一个个叫嚷着为什么。

为什么双方的装备相当,同样是正面交战,为什么采用线列队形作战的部队伤亡要远远大于采用散兵战术作战的部队?

对此,将近二十多名从参谋部、军训部、陆军军官学校,优秀的野战部队中层军官组成的裁判组拿出了数份文件,这些文件都是过去军方做的一些实验。

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当进攻部队使用后装步枪,并采用散兵战术,在进攻的时候散开,即使利用掩体或者直接趴下用以躲避敌军的火力,并在行进过程中进行火力反击压制。

这个时候,他们在遭到敌军的同等密度的火力打击下,被击中的几率只有采用线列队形密集冲锋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同时采用散兵队形不等于在单位进攻面积上投入的兵力少了,采用线列队形的话士兵们虽然队形密集,但是并不是采用散兵队形的兵力密度就少了。

因为散兵队形并不是说仅仅是横向的间隔加大,同时还会加厚进攻的纵深。散兵队形的部队发起进攻时,其进攻纵深的厚度,也就是冲在最前面的士兵和在最后面的士兵,通常相聚百米以上,甚至在数百米以上。

同时士兵的开火不需要听从军官的齐射等口令,一般都是自由开火,他们在行进过程中,哪怕是被压制趴在地上动弹不得,但是他们依旧能够连续不断的开枪。

而且新编制里的一个步兵连下属三个步兵排,这三个步兵排刚好可以形成品字形的进攻队列,第一排充当先锋,其余两个排压制前方敌军的火力以掩护第一排的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