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神大震,差点一个站不稳。

他,都说对了。

在小时候,我就知道余光明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我是想让余光明帮我把史翠给杀了,这对他来说,不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吗?所以他反过来让我选择的时候,我就很生气,他为什么不帮我去杀了史翠呢?还说这个说那个的,我不想杀人啊。

可是,这是我的事情,小莲花是我的媳妇儿。

话又一说回来,如果余光明叫我去杀人呢?我是一定不会答应的,没有商量的余地,没有。

我,我不想杀人!我砍断吊着胖大婶那根绳子,那是因为我和小莲花正处于生死关头。

可要是史翠还在一天,那么小莲花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

就像余光明说的,史翠不见了,再过几年我娶小莲花;或者是小莲花被史翠杀了,我杀了史翠。

这个问题一直缭绕在我的心头挥之不散,因为我知道不做出选择的话迟早会是第二个结果,如果做出了选择,那这个选择就是第一个选择。

来来去去的,想要确保小莲花的安全,那就必须得让史翠不见了。

不见......那就只有让她不见了,我宁愿自己死,也不愿小莲花有事!

可是怎么才能让她不见呢?神不思蜀地吃过晚饭,我拿起了猎刀和匕首就走出了门,小莲花问我去哪里,我说,我去山上,你好好呆在家里哪里都不要去,下半夜我就回来了。

余光明听罢,淡淡地说:那就去吧。

现在胖大婶被困住了,山上也再无怪物,就算有那也是我的爷爷,所以也没什么好怕的了。此行,我有一件事情要做。

一个小以后,我来到秘密基地,胖大婶的那只断手还在洞里,而且还没有腐败的迹象,虽然依旧是恶臭无比。

这我早就想到了,因为这个洞就和地窖差不多,可以储存兽肉干粮很久。

我把断手拿出洞口,挑了一块木头做砧板,就把这只断手的五个指甲都剁离了开来。余光明说过,但凡是被尸类咬伤抓伤的都会中尸毒。

让史翠不见,这其中真正的意思,就是不能让别人知道人是我杀的,如今胖大婶变成怪物的事传得沸沸扬扬,如果史翠中了尸毒,那总不会怀疑到我的头上。而且吴德做梦都想找到一具走尸,他把史翠给捉了,也就暂时不会上山找我的爷爷了。

胖大婶这只断手的指甲很坚硬,我拿起一枚五公分长的指甲,敲击在猎刀的刀身上,竟然发出了铛铛的声音,而且,还非常的尖锐,整体看上去就像一只带有弧度的勾子。

处理完了指甲的事后,我又挖了个深坑将这只断手埋下去,又到小溪上洗干净了这五只尸甲和身上的恶臭,才趁着夜色回到了村子里。

我把尸甲用一块布包了起来,放在床底下以后,就想着怎么去利用这些尸甲去让史翠不见了。

不知想了多久,我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我一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