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埃及市场的占有率。比如通过税收抵押, 中资企业在埃及的税率将远远低于其他外资企业, 甚至低于埃及的本土企业,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也就有更强的竞争力。

当时,双方签署的只是意向合同,不是正式合同。

按照中方提出的要求,在拯救行动结束之后,也就是二零三七年第二季度,才签署正式合同。

对埃及来说,这也没什么。

即便在二零三六年签署正式合同,中**火企业也要到二零三七年底才有能力交付第一批装备。原因很简单,在二零三七年第一季度之前,中**火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完成拯救行动的生产重任,然后需要调整生产结构,为中**队的武器装备进行全面维护,最后才轮到对外贸易。

几个月的缓冲期,对埃及来说也没有坏处。

在此期间,埃及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采购项目,或者是调整采购方式。

最重要的是,在这几个月之内,埃及军队将进行结构调整。

这也是牧浩洋留在开罗的主要原因。

十月底,在纳杰夫总统的一再催促下,牧浩洋拿出了第一份改革方案,即对埃及陆海空三军的指挥结构进行全面调整,建立统一的联合作战指挥体系,不再严格区分军兵种,以此提高军队的作战效率。

因为只是外来军事顾问,所以牧浩洋没有提到人事变动。

到底怎么改,是纳杰夫的事情,牧浩洋只负责提供建议,不参与改革行动。

让他倍感欣慰的是,纳杰夫采纳了他的建议,即首先调整指挥结构,暂时不对人事安排做出变动。

与中国的军事改革一样,埃及的军事改革,最“受伤”的是陆军。

在建立联合作战指挥系统的过程中,陆军的地位肯定会降低,空军与海军的地位将相应提高。因为埃及不是海洋大国,也没有多少需要保护的领海,所以埃及海军在改革中获得的利益并不多,真正的受益者是空军。

增强空军与提高空军的地位,也是纳杰夫的基本认识。

在第三次与第四次中东战争中,阿拉伯联军败得最惨的不是陆军,而是空军。以色列能够称霸中东地区,除了拥有一支能征善战的陆军之外,与其强大的空军,特别是攻防兼备的打击能力有密切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讲,如果不能在空中战场上击败以色列,就别想在地面战场上取胜。

为此,埃及军事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打造一支能与以色列空军匹敌的空中力量。

从装备采购上也看得出来,空军才是真正的重点。

对埃及空军来说,最关键的采购项目就是六十架J-30I。

与绝大部分中小国家的空军一样,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埃及空军不可能像中国空军那样,以任务分配的方式来建立空中力量,即同时装备专用的制空战斗机与多用途战斗机,只能装备一种较为先进的战斗机,以适应各种作战需求。结果就是,多用途战斗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