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晔重回舞台一年,刚好是他出道十周年纪念。

这是个大日子。

最近,公司正在筹备一个大型庆祝会,还将他当练习生时期的视频,刚出道时参加的节目,拍摄过的照片,都从档案库里调了出来,准备剪辑成时间回馈歌迷。

与此同时,演唱会精选也会进行制作,到时候会进行抽奖赠送。

大家都在忙,但因为找的都是历史素材,所以是江晔的十周年庆,但其实他本人帮不上忙,反而空闲下来,却罕见地没怎么来公司。

因为他自己也有一个打算。

除了十周年,最近也是一个大日子。

他和萧禾在一起已经一周年了。

江晔心心念念的人,已经和他在一起一年了,他想做一件大事。

“你问我萧禾喜欢什么?”

时隔这么久,剑哥没想到自己还会被问到这个问题,而且还是同一个人。

他不能理解地看着江晔。

“你们都已经在一起这么久了,你不知道?”

江晔特意戴上眼镜,手里一支笔,随时在笔记本上记录着,看上去十分认真。

“我想多作一些参考。”

剑哥虽然不理解,但还是回答道:“萧禾喜欢折磨人,你知不知道光是这两年的时间,我好几次高血压都是因为她!没见过这么能折磨人的,这样下次,我迟早提前退休!可恶!比如说上次……”

刚才还不想说,可是一旦开始,他立即喋喋不休地抱怨起来。

江晔苦笑了一下,想撤。

还没走到办公室的门,忽然被剑哥拦住。

“你跑什么?让我跟你说说,萧禾平时都是怎么折磨我的,我找不到她抱怨,只能找你了,谁让你是他的家属呢?”

江晔被生生拽回去,听剑哥吐了一个小时的苦水。

说完,剑哥顿时神清气爽,扭脸把他丢出去。

“你可以走了。”

听得头疼脑胀的江晔:……

他揉揉额头,拿着笔记本只能去找下一个人。

来到健身房。

“队长吗?”

霍安正在练肌肉,一听江晔的话,立即给他拿出两个二十公斤的哑铃。

“队长肯定最喜欢这个。我每天都在练,沙包大的拳头,和队长对打的时候,她至少要两拳头才能把我打哭。”

他拍拍江晔的肩膀,一副过来人的语气。

“你还得多练呢。”

一边说,把哑铃塞进他怀里,摆了摆手,然后继续开始训练。

江晔看着手里的东西,有点为难。

他总不能抱着哑铃求婚吧?

于是江晔去求助下一个人。

但是无论问谁,得到的答案一个比一个不靠谱。

“队长啊……她肯定喜欢刀!一把杀人于无形的刀!但是这个可不兴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