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胡狸又去了一趟万方楼。幌子是淘丹方。

接待他的人仍然是那名男奴兽。

胡狸在二楼逗留少许,几番欲言又止。最后,他忍不住问道:“道友,请问绯衣呢?”

奴兽微怔,摇头:“抱歉,无可奉告。”

“无事,是某唐突了。”胡狸甚是失望,转身走向楼梯口。可是,在楼梯口,他又磨磨蹭蹭的一手抓住黑油扶梯,举步不前。

“道友?”奴兽站在他身后,等了一小会儿,不得不出声提示——你堵住楼梯了!

胡狸回过神来,象是终于下定了决心,转身问道:“道友,不知贵主人如何称谓?”

本命守护兽是参照人类修士的地位。是以,此举倒是不算失仪。奴兽垂眸掩去眼底的艳羡:“敝主人姓万。不过,绯主的主人另有其人。万方楼有两位主人。”身为奴兽,他是不能妄议人类修士的。所以,他能说的只有这么多。

“多谢。”胡狸抱拳,提起袍角,匆匆的下了楼梯。

从万方楼出来,他忽匆匆的出东门,使出清风术,急匆匆的向坊市后面的山区飞去。

那奴兽倚靠在花窗旁,阴戾的望着他那逝如闪电,却不失飘逸洒脱的银色身影,幽声长叹:“同样是妖兽,这厮真真的好机缘。”

胡狸此番是去找曾姓女修。初来乍到的,只有她算得上是半个熟人。

曾姓女修的洞府在中区的半山腰。

收到传讯符,她亲自出洞府相迎。看到胡狸脚下没有踩任何飞行法器,她脸上的笑容更深了,双手抱拳哈哈大笑:“胡公子大驾光临,曾某篷荜生辉呀。”

胡狸降下身形,开门见山的抱拳说道:“惭愧。惭愧。在下此行来,是有事相求于曾道友。”

曾姓女修闻言,挑眉“哦”了一声,伸手请道:“在下荣幸之至。胡公子,我们里边细说。”虽然还是以“公子”相称,但是举止言谈之间,已经亲近许多。这也已经是她的极限。毕竟。她是人类修士。难道她还真要跟一只妖兽称兄道弟不成?真若那样做,传出去后,叫她往后哪还有脸在灵界混?

曾姓女修的洞府虽然不及胡狸的大,灵气也没有那样浓郁,但是,人家的洞府里跟百货商店似的,四面的墙下都立着百宝格。里头的各类宝贝那叫一个琳琅满目。

“唔,与你是同道中人呢。”风可儿环视四周,恶趣味的戳了戳某狐的识海。

胡狸不易察觉的皱了皱眉头。没错,他是喜好收藏。但是,他有把自个儿的洞府搞得跟个库房一样吗?

宾主双方就坐后,曾姓女修笑道:“我是个直白人。胡公子有话,不妨直说。我若力所能及,定当鼎力相助。”

胡狸抱拳谢道:“如此,胡某先谢过道友了。不知道友可知万方楼的绯衣?”

曾姓女修显然是答非所问,不悦的问道:“胡公子。为何如此发问?”

胡狸满脸歉意的连连摆手:“曾道友不要误会。在下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跟道友打听一下绯衣。”见对方依然面色不虞,他急急的做了一番解释:据他所知。万方楼已经存在数十万年之久,在南灵洲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在中区安置的人,以坊市里的商贾居多。是以,他断定曾姓女修也是一名商贾。虽说他相信曾姓女修的人品,绝不会私下里接触别人的奴兽,但是。绯衣在二楼卖丹方,如果他运气好的话,曾姓女姓也许也去那里淘过丹方,因此而认识绯衣呢。

曾姓女修听了,盯着他的眼睛,面色阴晴不定:“胡公子猜得没错。曾某确实是一名商贾。并且,曾某也知道绯衣。”

得了,连自称都换了。对方的言语之间,明显冷淡了许多。个中的戒备溢于言表。

胡狸尴尬的拱手:“还望道友不吝赐教。”

曾姓女修半眯着眼睛:“胡公子与绯衣是旧识?”

这话问的……胡狸微怒,呼的起身:“也罢。道友就当在下这一趟没来过。”

曾姓女修竟一把将人拉住,赔笑道:“绯衣天资过人,在坊市里那是出了名的。再者,哪有你这样打听别人家的奴兽的?”总之,都怪你丫举止不妥,休怪旁人多心。

胡狸瞪了她一眼,一把扯出自己的衣袖,哼道:“我只是怀疑绯衣是故友之后而已。又在坊市里听闻,她家主人要卖掉她。所以,想托道友帮个忙,替我引见一下她家主人。”

“原来如此。”曾姓女修讪笑着再次请她入座,问道,“不知胡公子怎么会怀疑绯衣是故友之后?”见对方面色又变,她赶紧解释道,“胡公子,你也许不知,在灵界,奴兽是主人的私有物品。将心比心,这世上不会有人乐意看到自己的私有物品被人偷窥。”

胡狸回蒲团上盘腿坐好,如实答道:“我曾赠与那故人一枚自己的兽牙。前天,我去万方楼,与绯衣交谈时,无意中看到她颈脖间戴着那枚兽牙。故人曾有恩于我,我也曾以心魔发过誓,若有缘,一定厚报于他。而我们修真之人,万事随缘。既然故人不可寻,绯衣又得了兽牙,所以,我想买下绯衣,以报故人之恩。”

曾姓女修作恍然大悟状,连连点头:“没错,我们修真之人最怕心魔作崇。胡公子这般坦诚,我也不好相瞒。我正是绯衣的主人。”

闻言,风可儿心中“咯登”作响。直觉告诉她:死狐狸防备的事情快要浮出水面了。

而胡狸张大嘴巴,险些能生吞一个鸡蛋:“真,真的?世上交有这么巧之事?”

曾姓女修笑道:“胡公子,你刚刚不是说过,我们修真之人万事随缘吗?这便是缘呀。”

“对对对。”胡狸折服的连连点头,“是我着相了。道友见笑。”

话题挑开了。接下来。两人便正式谈起绯衣的事来。

曾姓女修有意转卖绯衣。而胡狸是诚心想买绯衣。只要价钱谈得拢,这趟生意便成了。

奴兽天生反骨,忠诚度不高。而绯衣的修为已经是七阶三层,更加难以驾御。买到手后,新主人还要花费一粒伏奴丹,控其神识,毁其丹海。那伏奴丹一粒是十块晶石。一点儿也不便宜。更麻烦的是,此丹霸道得很。奴兽服下后,不折腾个十天半月的,安静不下来。除此之外,奴兽换主后,原来的奴仆契约自动作废。新主人必须重新与之缔结契约,并于三天之内去联盟给奴兽改写身份玉牌。奴仆契约符一块晶石一枚。改写身份玉牌也要花费五点功德。也就是五十块晶石。老贵了。

是以,绯衣的身价反而不如一只刚出生的幼兽,顶了天去,最多能卖一千块灵石。后者没有记忆,既便于培养忠诚度,又无须花钱买什么伏奴丹和契约符。只须花费五十块晶石改写一下身份玉牌而已。省钱又省事。

曾姓女修也是个爽快人,笑道:“既然胡公子也是为了报恩,那么,我便将绯衣赠送给公子。”

而胡狸却面露难事,涨红了脸。支吾不语。

“胡公子。怎么了?”曾姓女修的笑容僵住了。

胡狸咬咬牙,伏下身子。恳求道:“多谢道友慷慨。只是惭愧得很,在下身上的灵石所剩无几。只好恳请道友帮个忙,多留绯衣几日。等在下筹齐了五十块晶石,定来买绯衣。”五十块晶石,兑换成灵石,那可是五千块灵石。这还不包括兑换费。而他全部的身家也没有五千块灵石!

“你,贵主人不是炼丹师么?”在灵界。哪个炼丹师不是富得流油?曾姓女修显然没有想到他连五十块晶石都拿不出手。

胡狸起身,红着脸说道:“主人在闭关。在此期间,主人说,权当我是历练。”

曾姓女修似乎很失望。眨巴眨巴眼睛,她猛的一拍大腿,笑道:“看我这记性。”说着手里多了一只拳头大的圆肚白玉瓶,取下红色的瓶盖,从中倒出一粒红艳艳的丹丸,“胡公子,这便是我先前得到一瓶无名丹。还望公子多多赐教。”竟然不再提绯衣的事。

她掌心的那丸丹个头有鸡蛋黄大,全身笼着朦朦的红光,一出瓶儿,满室喷香。凡是长了眼的,都知此丹绝非凡品。

胡狸又不是炼丹师,会鉴哪门子的丹哟!如果是在下界,他仗着识多见广,添添丹皮,也许还真能说个子午丑卯来。可这里是灵界!天材地宝如云,他没见过的多海了去。

然而,演戏要演全套。他装模作样的审视一番,又闭上眼睛,使劲的嗅呀嗅,暗地里,却用神识在识海里与风可儿交流:“主人,那是什么丹?”

风可儿成心想戏弄他,促狭的笑道:“唔,我也拿不定主意呢。要是能尝其味就好了。”

鉴丹是有规矩的,素来只有闻、望两说,除了主人,旁人是连摸都摸不得滴。怎么可能“尝其味”?

胡狸凌乱了。呜呼,他扮演的可是炼丹师身边的噬丹兽。

他很好奇,在灵界,妖兽的地位如此之低下,可是,为毛大家都能接受他做为本命守护兽的存在。经过一番暗访后,他才知道,灵界的炼丹世家的子弟们都会找一只赋禀异的噬丹兽作为自己的本命守护兽。噬丹兽是何品种,无定论。它的血统是否高贵,也全凭机缘。

此兽打一出生就在灵丹堆里打滚。无论什么丹,他一看一闻之后,既便道不出此丹的名称,也能准确无误的说出成份、功效、炼制手法等。

所以,如果他今天说不出个一二三来,被拆穿,那是肯定滴。

“胡公子?”曾姓女修盯着他,双目洞若烛火。(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