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以正国法,还关中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一边的文武大臣们面面相觑,都看出来了,这是真要将房玄龄牵扯进去啊!

张芳话音刚落,又有一人出班奏道:“微臣监察御史段子明,弹劾崇贤馆校书郎房俊因建筑府邸而侵吞工部木料、石料等物,数额重大,触目惊心!”

大殿之上一片沉默。

文武大臣的眼神都下意识的看向其余几位尚未发言的监察御史。

话说唐朝的监察御史就是多……

唐御史台分为三院,监察御史属察院,品秩不高而权限广。《新唐书百官志三》有载:“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

简单来说,这帮家伙官儿不大,但是管天管地甚至管皇帝,就没有他们管不到的!

最关键的一点,这帮监察御史可以“风闻奏事”!

风闻奏事,源于汉代的“三公谣言奏事”,东汉三公府掾及公卿均可以根据传闻劾奏刺史二千石以下官僚,称为“谣言奏事”,至南北朝乃成为御史的特殊权力,到了唐朝,已经成为国家律例。

顾名思义,所谓的风闻奏事,就是只要听说了,可以去核实,也可以不核实,都能作为弹劾的基础。

当然,单纯的道听途说的风闻奏事与核实过材料之后的“与风闻雷同”,意义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威力足够!

尤其是对于房俊这样名声很差的官员,简直就是致命的!虽然不一定能令其领受国法的制裁,但是降职罢官,却对轻而易举!

所谓“三人成虎”,这么多的监察御史全部弹劾一个人,罪名又是如此的五花八门,按照一般情况来说,这个被弹劾的官员简直就是“坏透了”,已经成为官场的耻辱,打入十八层地狱也不为过……

皇帝偏袒于房俊,这是必然的情况,谁心里都清楚。

但是为了偏袒一个臣子,便与整个国家的体制违背甚至是废黜,孰轻孰重,不言而喻。

这就是这些监察御史的底气所在!

最最关键的是,现在已经将房玄龄牵扯进来了……

按照一般逻辑,根据御史的弹劾奏章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房俊的罪名坐实,皇帝予以处罚,那么就证明弹劾是成功的,奏章是正确的,那么,奏章之上“依仗其父之权势”就顺理成章是正确的……

最起码,房玄龄一个“教子无方”的名声是跑不掉了。

这对于几乎在道德方面毫无瑕疵的房玄龄来说,不啻于一个巨大的打击,肯定会对房玄龄的名声造成无可估量的影响。

没人有敢贸然出声。

大殿内的气氛凝重到将要窒息……

这时,中书舍人马周上前一步,走出班列,启奏道:“民间素有俗语: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便是国法律例,亦讲究人赃俱获、物证俱全。没有证据,如何能使罪人信服认罪?如今,多位监察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