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摇一晃,啊一摇一晃。我走在大街上,我是一个丧尸。不知为何,我似乎还有清醒的意识,只是我忘了自己叫什么,忘了我要干什么。我以为我就是一个普通的丧尸,行走在尸群之中。

可是我却以同类为食

“啊,太阳真好”,我停下脚步看了看太阳。虽然我感觉不到一丝的温暖,我没有痛觉,所以即感受不到寒冷,也感受不到温暖。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我一直想有可以切开肌肉的利器。结果手的边缘开始变得越来越薄,越来越硬。现在四指并拢,手掌就变成了锋利的掌刀。我放下自己异化的手,寻找着尸群中的猎物。我熟悉同类的特性,用声音吸引单独的同类进入某个犄角旮旯,然后用棍子敲碎它的脑袋。我只想填满自己的饥饿感,因为当饥饿感得到满足,我就会困倦。我喜欢沉睡,因为睡着的时候,我总能看见她们。虽然每次我还没有想起她们到底是谁就醒来,可是我开始慢慢的感受到了一丝丝阳光的温度。我觉得这是我与这些浑浑噩噩的同类的区别,我已经不记得我杀了多少同类,并蚕食了它们。我只知道,阳光渐渐的更强了。白天的时间也更长了,我似乎恢复了一丝丝的痛觉。

“啊,又是寻常的一天”,我这样想着。我似乎想表达我自己的话,但是出口的只有低吼声。我和往常一样在街上寻找猎物,我不会在尸群中动手,否则声音会引起尸潮混乱。我锁定了一个男丧尸,我不太喜欢找女丧尸猎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们。我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张照片,被我捏的已经开始褶皱了。我把它捧在手心,照片上的两个人。我不知道她们是谁,但是每次一看到她们的脸,心脏就开始隐隐作痛。我还不知道这是某种叫做思念的情感,我只是每天都会看着这张照片视图想要想起什么来。

奇怪的是在恢复了一丝丝的痛觉之后,我看照片的时候开始头疼。有种想撕毁它的冲动,但是我硬生生的止住了这种冲动,把照片轻柔地放在口袋里面。刚刚锁定的猎物已经走远了,算了,找另一只吧。我重新锁定一个穿着已经烂掉的西装的丧尸,我看到他的胸口别着一个漂亮的别针。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目光

就他吧,我来到它身边,用棍子敲打自己已经非常坚硬的手指。它听见声音,跟着我往一个小巷子里面走来。

敲碎脑壳的过程我做了很多次,已经很熟练了。我和往常一样在脑子里面寻找两个可以吃的地方,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两个地方能吃,反正我饿了。我放进嘴里咬碎,吞下去。然后就是骨髓了,我四指并拢,握成掌刀切开它的血肉,把骨头挖出来。现在我甚至不用砸断骨头了,我的牙齿变的十分厚实,如同可以碾碎东西的硬石一般。我把骨头一下咬碎,吃着骨髓。

一边吃的时候,我的目光一直看着那颗胸针。胸针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就算是灰尘也无法挡住胸针上那颗透明的石头的光芒,璀璨夺目。

我扔掉吃空的骨头,把胸针从破烂的衣服上撕下来。胸针的中央的那颗石头真好看,我把它别在我的衣服上,然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