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固得承认,他其实是个非常幸运的人。

如果他的娘亲狠心一些,他本来应该死在娘胎里的,而生下来之后,父兄对他毫无温情可言,但他却也歪歪扭扭地长大了。

因为不能习武,他成为了放剑山庄的边缘人,虽接触不到山庄的事务,也不受亲人的待见,但他至少活着。

而他人生中最幸运的时刻,莫过于在死劫来临前,遇到了谭哥。

因为谭哥的出现,他幸运地活了下来,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甚至治好了先天不足的毛病。他就感觉,原本破破烂烂的自己,被人细心地缝补了起来,且针脚严密,看不出任何重新修补过的痕迹。

现在回想起来,贺兰固都觉得自己真是个幸运的小子。

其实说起来,谭哥不给剑客的名声在江湖上算不上很盛,但在贺兰固心里,谭哥是强大的,凛冽的,哪怕谭哥多数时候非常随意,也很少出剑,但若说江湖第一,不管别人心里怎么想,谭哥就是他心里的江湖第一。

未入江湖时,不知江湖深,深入江湖时,方知初心难。

这句话,从前他在书上看到时,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当他在江湖浮沉数年,再回首,却被直戳心头。

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是弱者对于现实的妥协,但这江湖上,又有几人是真正的强者呢?贺兰固从前想的,是我学一些武艺,然后认识一些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他们一起闯荡江湖,行侠仗义,做这江湖中普普通通的一份子。

可当他真的踏入江湖,江湖真正残酷的一面完完全全地展现在了他的面前。尔虞我诈、兄弟阋墙,真正风雨同舟、侠肝义胆之人,是需要极大的运气去相遇的。

但贺兰固得承认,他是有一些运气在身上的,在他被朋友背叛陷入困境时,他遇上了最好的朋友却兰舟。

按照好友的说法,他们名字里都有一个兰字,是命里合该要做挚友的。

“我说不过你,这个话题到此结束吧。”

却兰舟并非中原人,他头发没有束起,不过大概是嫌麻烦,一部分编成了小辫,他生得又很昳丽,来中原武林后,没少被人说像个娘们。当然了,那些人现在恨不得从没见过却兰舟此人。

“本来就是,你嘴巴太笨,以后遇到那些江湖人,我帮你骂他们。”

贺兰固闻言,下意识摸了摸怀里的剑,然后没好气道:“你还好意思说我,要不是我提醒你,你根本听不出他们在骂你!”

却兰舟气呼呼道:“那是你们中原人太复杂了!”就欺负他一个淳朴关外人。

“……好了,别气了,喏,喝酒吧。”

却兰舟是个好酒的,事实上他第一次跑去救贺兰固,就是因为闻到了这人身上的酒香,那酒味,现在想起来他都有些头晕目眩:“哎,那种酒真的没有了吗?”

贺兰固说起这个就气:“我自己就那么一坛!你再说,我拔剑了!”

“诶,别冲动嘛,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却兰舟可怜巴巴道,配上他的好样貌,难免叫人心软,“真的好想喝啊,阿固,再喝不到好酒我都要死掉啦。”

“……”玛德,酒鬼真烦。

贺兰固自己是个一杯倒,按照谭哥的话说,就是又菜又爱喝,不过出来行走江湖,他怕喝酒耽误事,所以只带了一小坛在酒囊里,谁知道这家伙有个狗鼻子,他还没尝一口呢,就全部进了却兰舟的肚子:“没有,再问拔剑!”

却兰舟立刻收起了卖惨:“哦,你好绝情哦。”

两人又继续喝桌上寡淡无味的酒水,此地偏僻,他们进山是为了挖一种山上独有的药材,贺兰固虽然有些家财,但他不可能坐吃山空,还有就是……他这位挚友真的是个饭桶。

与其一直接济对方,不如教会对方生财之道。

却兰舟其实挺有钱的,但他来中原后,见什么都新鲜,带在身上的钱早就花光了,就连原本坠在小辫子上的金铃铛都被他典当买酒喝了。

他忍不住摸了摸金铃铛挂着的位置,空了,好不习惯啊。

“这些药材,真的值钱吗?够赎小铃铛吗?”

“够够够,等出去就卖给药行,你放心,我的医药可是跟我谭哥学的,虽然看病很一般,但认药我很在行的。”

却兰舟百无聊赖地趴在桌上:“老听你提起你谭哥,你亲哥吗?”

“……不是,他是我最崇拜、最尊敬的人。”

“这样啊,那我们是好朋友,他也是我谭哥了!”

“不行!”

“怎么就不行了?”

“不行就是不行,再嚷绝交!”

两人跟小学鸡似的斗嘴,吵到半夜才睡,然而因为不幸入住了黑店,好不容易入睡又被弄醒,两人解决了店家,反正也睡不着,干脆就扛上药材赶路去最近的留波城。

等两人赶到留波城,贺兰固拉着却兰舟,娴熟地讨价还价卖完药材,出门就听说了折梅剑杨天霖约战悬水女侠沈柔章的消息。

“你说什么?这是什么时候的消息?”

“诶——你这人怎么这么粗鲁!快放手!你是什么乡巴佬,当然是八月十六,黄山脚下!”

八月十六?那不就是后天?

贺兰固:“却兰舟,我要去黄山。”

“去啊去啊,我也想看看中原武林最厉害的剑客比剑!”

剑是兵器中的君子,这个江湖中用剑的人太多了,但大部分人的剑又都不出名,而能出名的剑客,必然是有其过人之处的。

两人租了马匹,花了两天一夜,终于在比剑之前,赶到了黄山脚下。

却兰舟忍不住踮了踮脚:“这人也太多了,怕不是半个江湖的人都来了,你们中原武林办武林大会,也不见的有这么多人吧?”

八年过去,当初的江湖第一剑已经败于宣华剑下,熔岩剑也因此伤重病逝。

而宣华剑在那之后,也宣布退出江湖,再不过问江湖事。

但江湖剑侠们依旧层出不穷,江湖少年终会老,江湖总有少年来,有些人会离开,但江湖总是不缺惊才绝艳者。

“或许是江湖平静太久了吧,北折梅南悬水,南北之战,江湖人不想错过,也是应当的。”

却兰舟忍不住凑过去:“你跟其中之一认识?折梅?哦,那就是悬水。诶,你别走啊,阿固,我听说悬水女侠……”

“贺兰固,这你朋友?”

沈柔章是出来透气的,其实说真的,她并不紧张,剑术到了她现在的程度,她已经很少会因为外物而动摇心境,此次杨天霖约她比剑,说是殊死一战,但其实……她是被迫的。

怎么说呢,杨天霖那人是有点执拗在身上的,这人似乎认定了谭昭,挖穿了江湖都想找到谭昭,与不给剑客决一雌雄。然后谭兄那人吧,他看似好脾气,但对剑又很认真,他不想比剑,干脆拍拍屁股跑了。

于是,为了拦住杨天霖,沈柔章就跟他说,只要你赢了我,我就告诉你不给剑的下落。而如果你输了,就莫要再提。

杨天霖同意了,然后才有了这场……人山人海的比剑。

说真的,看到这么多人,沈柔章都有些后悔了。

知道真实情况后的贺兰固:“……谭哥又跑了啊,他不是说要待到阿辞考秀才吗?”

说起这个,沈柔章忍不住扶额:“别说了,他不仅自己跑了,还带着阿辞一起跑的。”

……是谭哥能干出来的事。

“哦对,柔章姐,这是我朋友,却兰舟。”

沈柔章老早就看到这个略显活泼的小年轻了,看模样打扮,似乎还不是中原人:“你好,我叫沈柔章。”

却兰舟高兴地手舞足蹈:“美女姐姐,比剑加油!”

贺兰固拉住丢人现眼的朋友:“柔章姐,你别介意,我这人就这样,你当他不存在就好了。”

两人也没寒暄太久,沈柔章就离开了,毕竟江湖上认识她的人太多了,再待下去怕是要被人认出来了。还有就是,比剑快要开始了。

等贺兰固和却兰舟赶到现场,折梅剑已经在了。

八年过去,杨天霖还是那个杨天霖,他傲慢桀骜,对于剑的执着似乎更胜从前。当他看到沈柔章时,浑身的战意已经达到了巅峰。

“可以开始了吧?”

“当然。”

折梅剑这个名字,是杨天霖自己取的,他很喜欢梅花,能够在最寒冷的冬日也能绽放在枝头的花朵,是独属于人间的凛冽之花。

而他取这个名字,是希望自己的剑能够斩落这人间最凛冽之物,折梅二字,是他对自己剑法的认知、开拓、希冀与奋斗。

同样,他也知道悬水剑的由来,事实上,他非常清楚,当年他开办奇遇客栈,初心其实是为了搜集天下所有剑客的信息,能够赚钱,实在是歪打正着。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天底下最柔弱可期的水,却能浇灭、冻住天底下最凛冽的花朵。

这一场,堪称巅峰对决,但杨天霖知道,自己在心境上,已经输了一筹。

他在交手后,就明白不给剑为什么不愿意接他的挑战了。

不是看不起他,而是没必要。

杨天霖很傲慢,但他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他觉得自己还不配挑战不给剑。

“我输了,你很强,沈柔章。”

杨天霖输过很多次剑,但在这么多人面前输剑,却是第一次。他心里有些气馁,但他不是输不起的人。

“你也很强,杨天霖。”

两人离得很近,说话声只有他们听得到,杨天霖笑了笑,又很快恢复冷然:“我听说,你成家了。”

沈柔章勾唇一笑:“那又如何,影响我打败你了吗?”

杨天霖当然不是对沈柔章另有心思,他只是很好奇,像沈柔章这样的剑客,居然会喜欢一个男人,一个不会武功不懂剑的男人,这实在叫他想不通。

“杨天霖,你太执着于剑了,剑是剑客的一生,我曾经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后来有人跟我说,剑就是人本身,我做人,便是习剑,强求反而苛责,过刚易折,以前我的剑就像绷紧的弓一样,但现在我已经知道,顺心习剑的道理。”

顺心习剑,说得容易,可真做起来,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世人都想做天下第一,我当然也想,但过分执着,反而迷蒙前路,失却本心,倒不如做自己心中的天下第一,多一些平常心,少一些心理失衡,万事反而水到渠成。”

杨天霖沉默许久,终于喟叹:“那个人,是不给剑吗?”

“你知道就好,别说出去。”

这场剑,外人看热闹,内行……内行当然是连吹七天七夜,虽不是自己亲自下场,但足够观剑者吹上大半年了,而悬水折梅的剑友之谊,也成为了一段江湖佳话。

偷偷逃家的阿辞听到这个小道消息:“完了,我爹又该醋了。”

谭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