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 无情, 不敢奢求你原谅我。

在那个仿佛无法天明的永夜,当我踏着木然的步履离开你,我便清楚自己踏上的是一条不归路。

我没想过能回头,不敢奢想。

到医院去的决定是个错误,我告诉自己是为了跟任承庭摊牌,但其实,我是希望能遇见你。

我果然见到你了,但,我不该见你的。

再见你只是更刺痛你,更伤害你。

我不该去的——甚至还连累你为我挡了一刀,为我承受痛苦,承受你父亲对我的深刻恨意。

我对不起你,当我见到鲜血从你肩上汩汩冒出、沾染一地,我才恍然大悟。

我错了,这样的报复原来会如此伤害无辜的你,你爱我怜我,不该得我如此负心背叛,更不该还为我受伤流血。

我不该还去招惹你……

无情,我的复仇完成了,但我一点也不觉得高兴。

我并不觉得满足,但也不是后悔,胸臆里那复杂的滋味真的无法以笔墨形容——或者该说我已没有感觉了,没有了心,空空落落。

你说,你救得了我的人,却救不了我的心。

当然,因为我早没有了心啊——一个没有心的女人,可怕吧?

所以我走了,我想,对我俩而言这是最好的结束。

我会忘了你,也请你忘了我。

我想忘情,而你,该也宁愿无情吧。

忘了我吧。

忘了我,别再爱我,也别恨我——

忘了我,别再爱我,也别恨我。

任无情合紧双眸,第千百次想起她在那最后的留书上最后一句话。

她说会忘了他,要他也忘了她。

她要他忘了她——谈何容易?谈何容易啊。

如果一个人真能如此简单忘掉曾经深深爱过的人,世上又怎会流传这许多苦情悲恋的故事?

如果一个人真能如此容易恨一个曾经深爱的人,也不会日日夜夜承受如许沉痛折磨。

他——不恨她啊,从来没恨过她。

否则他不会为她挡下利刃,不会至今还对她思念难舍。

他真宁愿无情,宁愿自己能忘了她。

如果遗忘真如此简单,为何几年后的今天他还

苦苦追寻,苦苦追寻她在世界各地漂泊的纤瘦身影?

她真的好瘦,每一回收到侦探社送来她的最新写真,他总发觉她比之前又清减了好些。

是不堪那样漂泊不定的生活折磨吗?所以才清减至此?

但她面上却常是带着淡淡笑意的,酷热的东南亚也好,严寒的俄罗斯也罢,当她与那些失学失怙的孩子们在一起时,面容总是亲切温柔,漾着甜美笑意。

于是他明白,她是真的享受那样的义工生活,乐于从事那样的慈善工作。

她找到了生命的意义,重新得回了充实的人生,得回了自己的心。

她找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