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爷!”大师兄缓缓转身,看着眼前这个脸上含着笑容的儒雅中年,脸色复杂,表情却十分恭敬。

这是一个浑身充满书卷气息的男人,年龄大约三十八,眼睛深邃,目光并不锐利,相反,看起来很柔和,纯净的仿佛没有经过红尘沾染的湖水,这是一个不需要眼镜修饰也能让人感受到浓浓的诗书才华的人。

“秦王!”

“二爷!”

秦胄看到二爷的时候,二爷的目光也落到了他的身上,没有想象中的碰撞和火花,平和的仿佛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二爷是那种一举一动都能产生强大气场的人,或者说,他从来都是焦点的存在。刚一出现,就引起了全场的关注,注意力或直接或间接注视着这里。

“我一直在想,我们第一次见面会在什么情况下,你比我想象的要年轻。”二爷的语速不快不慢,让人如沐春风。

“你在游戏中肯定下调了容貌。”秦胄由衷道。二爷其实不算英俊,只能说中等容貌,但是男人的魅力很大一部分靠的是内在,如果一般的人内在只能突显30%的话,二爷至少体现了90%,这让他有了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这一点,从在场女性那火热的眼神可以证明。

二爷哑然失笑,说道:“还是秦王了解我,大家都说我应该靠才华吃饭,其实我更喜欢靠容貌吃饭。”

“二爷如果是演员,肯定能提升一代甚至两代人的审美观。”秦胄毫不掩饰心中的赞美,如今的年轻一代,哈韩哈日,整天对着一些长相分不清性别的明星尖叫,要死要活,对于这种苍白的视觉享受,他向来深恶痛绝,女人可以妖艳倾城,因为中国的传统思想让她们习惯了做背后的人,但是男人,如果只剩下一张没有才华支撑的脸蛋,就会给人一种阳光下泡沫的感觉,五彩缤纷,灿烂夺目,但是一碰就碎。

二爷的背后跟着一群人,或高或矮或瘦或胖,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气度不凡。这种人就像沙子里面的黄金,走到哪里都会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芒,好奇地看着秦胄,很多人不认识秦胄,心中颇为惊讶,能够和二爷谈笑风生而不怯场的人可不多。

“我就一俗人,这么伟大的事业不适合我。”二爷话锋一转,“秦王是第一次来北京吧,如果需要,我很乐意做一次导游。”

“多谢二爷好意,本来我还有些茫然,但是来到这里之后,突然发现,我也属于半个主人了,和回家差不多。”秦胄不留痕迹拒绝了。

二爷眼中的惊讶一闪而没,他从小在北京出声,想敬一下东道主之谊,但是秦胄不买账,红馆都拿下了,还去不了其它地方吗?就在这个时候,唐亿走了过来,还在远处已经哈哈大笑起来。

“我还想为两位介绍,想不到你们已经认识。”

“秦王年少有为,短短几年的成就让很多老一辈的人都为之汗颜。”二爷赞扬道。

“哪里,哪里,二爷的气度修养一直是大家所学习的。”秦胄道。

“失陪了!”二爷歉意道,他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