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太阳之子的笑容很好看,特别特别地灿烂,其实脑袋里正滚动播放着一句话:

——迪克你个臭小子拐带小孩子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该说你还有那么一点点良心,知道必须我送埃米尔去?

或者说,你竟然好意思让我送埃米尔去哥谭?!

主要问题,就在“哥谭”上。所以现在就要谈谈哥谭。

哥谭是个什么样的城市?

如果说全美的城市按照犯罪率做个排名,哥谭要是自称二哥,其他城市肯定只敢抢三弟的位子,再顺便小心翼翼问问:要不你还是当大哥成不?

哥谭就是这样一座神奇的的城市。

它历史悠久,甚至形成了一种难以描述的独属于自己的文化气息。明明是一座外地人设身处地一想就想跑的城市,但本地人却非常爱着这颗独一无二的黑珍珠。这里包容又排外,广阔又阴凉,团结向上,又藏污纳垢。这里是犯罪之都,盛产天才,也盛产疯子,这就是哥谭。

不过这几年,哥谭不但盛产罪犯,还盛产都市传说——那就是传说中的暗夜骑士蝙蝠侠,和他的搭档,神奇小子罗宾。

藏在蝙蝠侠与罗宾的面具下的,就是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以及他的养子,埃米尔刚才见过的迪克·格雷森。

对于超人来说,蝙蝠侠除了是哥谭的蝙蝠侠,还是他超人的朋友。

超人是五年前横空出世的,而蝙蝠侠的传说可以再往前追溯几年。超人四年前认识了蝙蝠侠,三年前各位一起组成正义联盟,不过就算这样,克拉克有时候还是很搞不懂蝙蝠侠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说他信任他吧,那位藏了不少针对他的氪石,甚至会在制服里加铅层,专门防着超人,还非常反对超人插手哥谭的“内务事”;说他不信任他吧……他的秘密克拉克也算是知道不少了,真实身份等等。何况布鲁斯·韦恩这个身份还在联盟成立后开始付超人的战损账单。

——别说超人周边售卖的收益是归属韦恩集团的,有时候不是钱的问题!

话题跑远了。

就算暗夜骑士已经在哥谭威名赫赫,让犯罪率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如果是埃米尔这么个弱小乖巧还很难自保的小可爱自己偷偷跑去哥谭……

估计戴安娜就没有弟弟了。

微笑。

克拉克哄着埃米尔:

“你和迪克到底约好什么了?他邀请你去哥谭?”

埃米尔小朋友警惕地捂住嘴,眼睛里闪烁着兴奋,但就是不说。

克拉克:“悄悄告诉我?”

埃米尔义正言辞:“那可不行。”

他眼珠子一转,笑容带上丝狡黠,已经自学成才,振振有词,举一反三:

“我要是悄悄对别人叫你超人,你不也会很苦恼吗?”

克拉克:“……”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都没你有觉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