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梦中,迷糊感觉到脸上有些湿润,孙诚下意识地伸手挡在了脸颊上,却不想突然感觉到一阵轻微的刺痛传来,被痛醒地他定睛一看,顿时发现了罪魁祸首的爪子正搭载他的右臂上,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二哈,给我滚出去!”

二哈,正是他为捡来的那条哈士奇所取的名字。

虽然才一起相处了四五天的时间,不过孙诚已经后悔捡来了这货。

太糟糕了!

孙诚简直不敢想象养一只宠物会这么麻烦,要给它洗澡、喂食、打针这些就不提了,更糟糕的是这货逮啥咬啥,从他的拖鞋、皮鞋到课本、饮料瓶,除了够不着的就没它没咬过的。

这些都还不是最气人的呢,明明是条狗,却跟猫一样喜欢到处挠。

从大厅到卧室再到阳台,短短几天里,屋内墙根墙角上到处都是它留下的爪印。

它甚至连那台孙诚自己都金贵无比的曙光服务器也不放过,机箱外的道道刮漆痕迹无一不显示,二哈已经拿它练过不止一次爪功了。

也不知道这货是不是天生自来熟,黏功真是可以了。

自己工作的时候它在旁边拉扯裤脚、冲来跑去地惹自己分心也就算了,更气人的是,自己明明在阳台上帮它铺了窝,一个不注意它就溜进自己的卧室里去。

就算孙诚已经确定这条哈士奇身上没虱子,而且意外的也会自己用狗沙,他还是很不习惯这么黏人的一条狗。

“汪!”

因为头脑还未完全清醒过来,孙诚费了不小的功夫才把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进卧室的二哈给推下了床。

打了个哈欠,他拿过旁边的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没想到自己一觉居然睡了十四个小时,时间已经过了下午两点,他倒也没感觉到惊讶。

事实上,自从那天晚上遭遇了夜巷偷袭后,这还是孙诚第一次休息。

既然没吵醒了,他索性便起了身,快步走下了床,从墙角的迷你冰箱里拿了一瓶矿泉水灌了几口,这才披上了衣服,往卫生间走去。

镜子前,伸出左手端起了杯子漱了漱口,孙诚拿过牙刷准备洗漱。

他的左手已经完全好了!

没错,本该静养一两个月才有可能恢复的伤,短短几天内就完全好透了,这是孙诚最近最兴奋的一件事了,虽然代价是他的意识空间里,那原本已经积累了不少的浅蓝色光沙,现在又再次见了底。

花了四五分钟完成了洗刷后,很快回到了卧室内,孙诚打了一通电话叫了份外卖,随后将手机往床上一扔,他人便复又走到了客厅里,停在了那嗡嗡作响的服务器旁边的桌子上。

“汪……”

许是看到了他在客厅里坐下来了,二哈也跟着从主卧了跑了出来,趴在了他的脚边。

还记得自己是怎么被叫醒的孙诚,没好气轻踢了它一脚,便没再管它,径直打开了显示器,看向了正在工作中的一款英文软件‘puterpi’。

这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