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来说,也许是个不错的契机。

满足天庭判决的条件,是解开体内封印的根本。入世后的第一份职业,做的也还不错。可是,究竟应该怎么做才能真正达到这一职业的最高点。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毕竟,他对这个全新世界的了解,目前还仅仅只限于几本书报、杂志之类的东西。

比赛,也许是满足判决的条件之一。赵宇记得:前世的时候,就曾经有过“打擂夺魁” 这种说法。只不过,三百六十行魁首的互擂方式,应该和江湖中人的生死决斗有所不同。

多尝试一下,总是好的。即便输了,也不可能比堂堂天官被贬下凡的结果更糟糕吧!

两天后,在大通建筑公司行政楼前的广场上,他终于见到了这个想要与自己比试一番的家伙。

“竟然是一个胡人?” 第一眼看到威尔森的时候,赵宇只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古怪。

他并非没有见过高鼻蓝眼的外域人种。事实上,前世未曾飞升的时候,他不止一次和远道而来的西洋人打过交道。“胡人”,也是当时中原人士对于这些异邦者的通称。由于胡人身材高大且颇为健硕,官宦豪族也喜欢将之雇作家仆。称之为“胡奴”。

赵宇记得,自己曾经养过两名胡奴。由于身份低微,他们的工作,也仅仅只限于洗刷厕所,倒倒马桶一类的清洁范围。平日里偶尔赏点酒肉,胡奴们便高兴得跟过年似的。哪里会像现在这样,杵着胳膊,斜瞟着眼睛,一副目中无人的像。

换在几千年前,这样的胡人不是被切掉小**变成阉奴,就是被乱刀剁碎,砍成一块块的烂肉扔出去喂狗。

威尔森的确看不起自己的对手。确切地说,他根本就看不起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黄种人。

刚到中国的第一天,威尔森就认识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言谈中,他惊讶地得知:女孩竟然是正在某校就读的大学生。这很是让他感到自惭形秽。要知道,在英国的时候,自己连小学都没有毕业。

接下来的事情,却完全超出了威尔森的意料之外。当天晚上,女孩很主动的和他上了床。尤为令他吃惊的是:对方居然还是一个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