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澡,出来,贺朴旭和贺朴铸俩换了礼服,在沙发上。

贺朴旭都24了,成年人,站在那儿比他哥还高还壮,但一脸的清澈无辜,还委屈,就跟个傻子似的,只会说:“阿嫂,冰雁,对不起!”

贺朴铸手指:“阿嫂,揍我二哥,揍死他!”

苏琳琅在给冰雁擦头发,默了半晌,反问贺朴旭:“Gonda的狗要咬你,你为什么不捱着,为什么要跑,你难道不知道你跑了Gonda会生气?”

手指门,说:“去钱家,跪着给人道歉。”再吼:“去啊,给你主子道歉去!”

凡人都是有自尊心的,贺朴铸的自尊心就特别强,他气贺朴旭,是因为他就像个小丑一样巴结钱家人吧,还被人家当成狗来戏耍。

但让他去钱家跪着道歉,那多丢贺家人的脸。

他跟不上阿嫂的节奏,犹豫着说:“阿嫂,是Gonda故意给狗子闻了我二哥的衣服,然后命令狗子咬的人,错的是Gonda,为啥要我二哥道歉?”

冰雁也小声说:“阿嫂,旭哥哥知道错了。”

贺朴旭永远是一张伪装的,笑嘻嘻的,春风和沐的脸。其实没人刻意教他那么做,是他妈,孙琳达惯会巴结人,潜移默化,就让他有样学样了。

他虽身在首富家,从小锦衣玉食,但是个奴骨,只喜欢给人做奴才。

今天在被钱飞龙当成狗一样呵斥,在被Gonda甚至不当狗对待之后,在他脸上的才有了本真的神情,一脸麻木,被苏琳琅厉指着,他说:“我要回农场。”

虽然农场穷,但他是贵宾,不像在这儿是任人取笑的小丑。

这一刻他委屈,难过,终于想回农场了。

但苏琳琅厉声说:“当农场是垃圾收容站啊,你想去就去,晚啦!”

有人敲门,是钱飞龙:“苏小姐,你们还好吗?”

“我要换衣服了,出去!”苏琳琅对贺朴旭说:“滚,捧你主子的臭脚去!”

事情其实很简单。

钱飞龙教授了Gonda如何命令警犬,今天家里客人多,他想要炫一炫,欺负仆人没意思,正好贺朴旭天天上钱家当奴才,Gonda知道舅舅拿他当条狗,有样学样,也就当他是狗,给大家取乐了。

苏琳琅提前换上了礼服,不算太隆重,是一条白色的,古罗马式的褶纱裙,换好裙子打开门,钱飞龙两手插兜,就站在外头。

他被苏琳琅撞破了鼻子,鼻子肿的很大,人就显得有点呆气。

他算在苏琳琅脚下保蛋成功第一人了,不过他并不服,一身绅士态度,语气里火药味十足:“苏小姐很擅长利用人性中的弱点,但相信我,不会有下次了。”

她之所以能又撞又爆,就是利用了他的同情心迷惑了他。

不然,就她这165cm的身高,他可以单手把她当成哑铃举的。

“彼此彼此,你家Gonda不也利用我的同情心,赚走了我一万块?”苏琳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