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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不巧,今天居然早早的堵车了。

轿车缓缓地减速,缓缓地停在车流之中,路面之上,就响起了一些不合时宜且根本没有用的喇叭声,估计是出自一些有着路怒症的狂躁司机。

一点红不是这样的人,他脾气沉稳得很。

他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也搭在车窗的内沿儿上,扶着方向盘的那只手的手指轻轻地、一下下地敲击着方向盘,似是悠然自得、心虚平静。

他身边副驾驶上坐着的秦蔻却脸色爆红,像极了一个正在喷气的蒸汽火车头,她先是心虚羞涩地搓了搓自己的脸,又佯装若无其事地低头玩手机,过了好一会儿,还觉得车内的温度似乎都提升了,悄咪咪地把车窗降下来,吸一口可能充满着汽车尾气的清凉空气。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嘟囔道:“你真是……越来越时髦了,连这个都知道。”

一点红含糊地说:“这个说来话长。”

这还得追溯到很久之前。

那时他刚刚来现代没多久,秦蔻带着他们去澡堂子玩,他搓澡的时候,出于一种野兽般的直觉,认为搓澡大爷的话中似有机锋,不适合告诉秦蔻,于是一直到现在秦蔻也不晓得,其实这个世界上的奇怪游戏他很早就知道了……

就是没想到她身上还真的有隐藏的这种属性。

当然,对于一点红这样的人来说,意外窥见了自己女朋友与温柔美丽的外表全然不同的隐秘癖好,他只会觉得“哦~原来如此”,她还有这样一面啊,真可爱。

对护妻狂魔来说,老婆没什么是不好的。

既然她喜欢,他就会考虑去满足,况且,他血气充足、内劲充沛、身体精壮,比她不知道健康强壮了多少辈,其实根本也不怕痛的,满足她这样的小癖好算得了什么?甚至来说……他其实还蛮认同愉快与苦痛本就是一体两面这个观点的,就像人在极端的冰冷之中会感觉到灼热一样。

所以他觉得拓宽一下游戏的边界也不是不可以……

情人之间,本就是如此的。

这世上是不是有柏拉图式的爱情?那或许是有的,但绝不是秦蔻、也绝不是一点红。一点红充满野性,秦蔻更是诚实,他们互相之间都爱对方,也爱对方的身体,或许这只是一种不大高级的趣味,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爱情在卫道士的眼里,也曾是很低级很低级的趣味。

甘愿为女人洗手作羹汤,在很多“大男子汉”眼里,也是一种自甘下贱的行为。

车流缓缓地动了,秦蔻一只手撑着头,忽然说:“我觉得这个主题拿来拍视频也不错啊?”

或许是因为觉得自己的发言好像有点歧义,她立刻又说:“啊,我是指,美强惨这一点,或者可以画个战损妆拍一个?”

一点红说:“……不大想。”

秦蔻:“嗯?”

拿来讨好女朋友是一回事,拿来发在网上是另一回事,他暂时还没想明白他这种排斥的心理是怎么回事,不过他不肯委屈自己。

他赚钱,他认真地在现代赚钱,并不是因为他缺钱。

他在古代出卖自己、出卖自己的剑所换来的金钱,那些银票所换来的璀璨珠宝,此刻正躺在秦蔻卧室里嵌入式的大保险箱之中,他毕竟曾经是中原第一快剑、中原第一杀手,当过“天下第一”的人,身上的钱财足以是普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

他在现代找个职业,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地工作,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在这里生根。

但他也不愿意委屈自己,他喜欢用一些法子去勾引秦蔻,激发出她内心的隐秘小爱好,并不代表他同样愿意这么去激发别人……

这些念头,他不说,秦蔻自然也不知道,她只是很随意地唔了一声,说:“不大想就算了呗。”

一点红:“嗯。”

下午,去店里搬东西,顺带着在店门口的小黑板上换上本月来巡演的乐队名单和日期,一点红试着写了写粉笔字——居然写的还很好看。

仔细想想,也不奇怪,一点红不是大字不识的人,他没刻意练过书法,但起码也是读过书、写过字的,那时候写字都是毛笔,毛笔这玩意儿放在现在都是兴趣班的才艺内容了,属于提高班。

他的字走笔龙蛇的,不控制起来,简直就嚣张得好像能透破宣纸,扑出来咬人似得,要试着写宣传板,就只好收起他的随性,慢慢地、一笔一划的写,写完一个黑板,一看时间,居然写了大半个小时。

这时,已经下午六点多了。

今晚也有演出,这一类音乐演出的时间十分固定,通常都是晚上八点开始,但是稍有名气一点的乐队,观众为了占一个前排观演的好位置,六点多已经排队排了很多人了。

一点红写完看板,钻进洗手间去洗了个手,双手插兜出来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在他身后小声地说:“诶?那个人是网上最近很火的那个古武博主么?他真人好高啊,而且身材真的好好,他今天也来看演出么?”

另外一个女孩也小声道:“什么啊,你不知道么,他最开始火就是因为那个见义勇为的视频嘛,地点就在这里啊,而且很多人都说白天来这儿就有可能偶遇他呢。”

“啊?他是这家店的员工?”

“你猜大胆点行不行。”

“……老板?”

“是老板的老公啦!这家店的老板是个长得贼好看的小姐姐,以前是乐队主唱呢,你看,就这个,这张乐队宣传照是不是拍得贼美?”

“哇,真的诶,俊男靓女,般配哦~”

一点红慢慢地走着,这些话虽然刻意地压低了声音,但仍然逃不过他的耳朵,他脸上的神色没什么变化,不过听到“老公”和“般配”的时候,眼角还是流过一丝愉悦的笑意。

这时,第三个人的声音传来。

“诶,我在附小门口见过他,他和他老婆还有个儿子诶,七八岁,长得特别可爱的一个酷小孩,才那么点儿大,滑板滑得可好了。”

一点红:“…………”

他眼角流露出的愉悦笑意瞬间消失了,嘴角向下瞥。

秦蔻背着包从后台走出来,瞧见他,说:“走啊,回吧。”

一点红:“……嗯。”

秦蔻:“?”

秦蔻狐疑:“你怎么了,怎么感觉有点郁闷?”

一点红:“……没事,回吧,去吃东西么?”

秦蔻:“去啊……唔,去吃什么好呢?”

一点红提议:“天气冷了,该吃点暖和的东西。”

秦蔻:“你说得对呢……所以不如去吃……”

一点红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替她说出后头的话:“火锅。”

秦蔻笑了。

她一面笑,一面挽住了男友的手,说:“火锅算啦,今天去吃别的吧,豆皮涮牛肚吃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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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皮涮牛肚是X市的名吃,想吃,随时都可以吃的到,不过这个名吃的起源估计不会超过十年,无法与传统名吃水盆羊肉、羊肉泡馍相提并论。

而且开涮牛肚店的老板们好像人也挺实诚的,不肯编一个乾隆下江南之后吃到涮牛肚,立刻惊为天人的美食小故事。

不过这不妨碍它好吃。

浓稠的芝麻酱,上头浇上特制的油辣椒,是X市人民最喜欢的组合搭配,别称“蘸拖鞋也好吃”酱。把已经煮熟的牛肚、豆皮、切的很薄的土豆片穿在细细的木签子上,再把又香又辣的芝麻酱汁豪气地浇上去,就是一份香得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的好东西了。

也有另外一种,浓稠酱汁放在锅里,用签子穿过去的菜放在锅里去涮,像吃火锅一样的吃,这吃法也最正宗,不过一个起源不超过十年的东西似乎也没有什么正不正宗一说。

秦蔻请客,请大家去她家附近不远的一家老S省菜馆吃饭,包了个大包厢,叫了好些菜。豆皮涮牛肚是一道,除此之外,葫芦鸡是不能少的一道。

葫芦鸡也是X市的名吃,但是这鸡的做法与葫芦没有任何关系,这鸡其实是先煮后蒸最后再炸出来的,甚至旁边也不配个清炒西葫芦,取这个名字是因为盛鸡的容器是葫芦形状的,旁边配了两个小碟,一个碟子里装的是干海椒面,一个装的是不辣的粉末蘸料。

这道菜的历史大概就比较久了,秦蔻小时候去X市饭庄吃饭,就吃过这道菜,外皮酥香,筷子一动,骨肉分离,内里的鸡肉鲜嫩多汁,沾上辣椒面,别提多香了。

而且X市饭庄的“八碗”礼盒,真是她从小到大的记忆。

不过近些年,虽然饭馆儿越开越多,什么X市大牌档啊这啊那啊的店都把它作为招牌菜推出,但秦蔻去尝了好多家,都是又干又柴,好好一只鸡,连鸡翅膀都能做成鸡胸肉的口感,真是罪该万死!

所以她朋友来本地旅游,问她本地有什么好吃的的时候,她是万万不肯推荐葫芦鸡的,因为凉皮肉夹馍这些东西能随便找家店就好吃,葫芦鸡好吃的店却太少了。

她家倒是个很不错的风水宝地,附近的好馆子还不少哩!

展昭和白玉堂手上被捆龙索束缚着,换不得衣服,昨晚都是和衣而睡的,两个人至多只能脱了鞋袜,展昭最多也只能再把帽子给摘了……

出门也只好穿着古装。

他们也瞧清楚了现代人的装束,总的来说,现代人受礼法的束缚似乎相当之少,露胳膊露腿,穿着露脚指头的拖鞋都十分稀松平常。

而且拖鞋当真是一种穿起来令人舒服到极点的东西,比什么千层底的鞋底要柔软得多。

昨夜,白玉堂甫一换上秦蔻刚刚叫跑腿去买来的四十三码运动拖鞋的时候,就陷入了沉思。

展昭问他在沉思什么的时候,他就说,不知道用头顶上的金冠来多换几双拖鞋回去行不行。

吓得秦蔻立刻说这玩意如果换算过来,在他们那边,可能只是五六十、顶多一百多个铜板就能换来。

白玉堂还很遗憾,说他身上不带铜板,银票也没用,只有金冠。

秦蔻表示大家相逢即是缘,我直接送你吧。

这种用金冠换拖鞋的行为……已经超过秦蔻这个空间倒儿爷(娘?)的道德底线了。

白玉堂和展昭不一样,他不别扭,闻言也不推辞,松松一拱手,扬唇笑道:“多谢啦,蔻蔻。”

蔻蔻二字一出,不仅引来了展昭的侧目,连那个一只话很少的的黑衣男人也冷冷瞥了他一眼。

白玉堂挑眉笑道:“我看别人都这么叫你,秦姑娘来秦姑娘去的,这么客套,实在没意思。”

他居然还是个很自来熟的人,而是是个很理直气壮的自来熟。

秦蔻也很自来熟,于是她就应了一声。

白玉堂还不怀好意地揶揄展昭,问他难道还要继续死板地叫什么“秦姑娘”么?

展昭:“…………”

展昭镇定地道:“当然不。”

白玉堂:“哦…………”

展昭对着秦蔻也拱了拱手,道:“秦小姐。”

白玉堂:“…………”

秦蔻:“…………”

两个人面面相觑,白玉堂忽然感觉被戳到了什么笑点一样哈哈大笑起来,过了好一会儿,白玉堂停下来,看着展昭,左看右看,叹道:“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这人,到底是板正呢,还是松弛呢?”

当时,秦蔻的心里忽然就诡异地浮现出了“严肃、活泼、团结、紧张”八个大字……

总之,白玉堂虽然白得了几双舒服的拖鞋,出门的时候却不能穿,因为现在是十一月,就算是大侠,脚恐怕也不想白白受冻。

当然了,其实脚受冻不受冻倒是小事,白玉堂主要是觉得不搭,实在不搭,他头戴金冠、身着玉袍,脚上若是踏上一双拖鞋出门,不伦不类得令他无法忍受,只好又穿上自己的白色缎面官靴。

他对自己的形象真的非常注意……

也好在现在是十一月,不用每天换衣裳也行,不然白玉堂估计又要和展昭大掐两场。

不过这才是锦绣堆里长大的公子哥的常态嘛,像花满楼那种可以顶着两条麻花辫,脸上挂个星型墨镜拍照的人那才奇怪呢。

总之,两个人出门的时候,还是穿着全套的古装,本来以为这般打扮一定会引得路人惊奇,不过他们着实想多了,在X市,路上穿古装逛街的人简直比卖凉皮的还多……

当然啦,回头率还是很高的,毕竟穿古装的人多,但是长得这么俊就很少了,而且他们的打扮辨识度还挺高的,一红一白,红衣的那个带着官帽,白衣的那个衣袂飘飘,还被好些人拍了照发了X音。

有眼尖的人就认出来这两个古装帅哥身边的那个黑衣长发男是新晋的网红古武博主一点红,于是就猜测这是不是他的一整个团队啊,或者是他也想来做网红的朋友,一点红要扶持扶持?

不知道。

一点红也不知道他的粉丝在想什么,他一般没有抱着手机刷评论的习惯。

花满楼接到微信,背着书包从X大图书馆出来,打车去饭店。

众人说说笑笑,进了包厢,秦蔻也不客气,噼里啪啦地自己点菜,先把S省的名吃都点了。

豆皮涮牛肚、葫芦鸡是提前就想好要点的,除此之外,又点了延市的小吃擀面皮夹鸡蛋、子长煎饼、麻辣肝碗托、白糖蘸炸油枣糕、酥酥脆脆的炸馍片、凉拌牛筋面、萝卜素丸子、炸丸子、烤羊肋排来一个、再弄个全国人民都爱的下饭菜鱼香肉丝、白灼西蓝花,最后在弄个非常家常味道的鸡蛋拌汤(其实就是西红柿鸡蛋疙瘩汤)。

点完之后,她忽然发现……啊,碳水大省,真的感觉碳水很超标,蔬菜严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