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镰刀下去,手里便多了一把沉甸甸的粟米杆子,随着李泽高高的举起手中的穗子,广袤的原野之上响起了声震云宵的欢呼之声,无数的人,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达官贵人,都欢快地挥起了手中的镰刀,收割起来。

云昭很满足地看着这一切,收获的季节,总是让人快乐的。

在武邑,其实吃粟米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因为小麦得到了大力的推广,亩产量更高,口感也更好的小麦正在一步步地取代着粟在北方主粮的地位。但对于李泽辖下核心区域之外,粟米仍然是主粮。因为他比麦面要更加的便宜一些。

李泽自小就锦衣玉食,农活当然是没有干过什么的,今天来,也不过是表现一下与民同乐的意思,割了一刀,秀了一把之后,他便自然而然地扔了镰刀,袖手旁观起来了。倒是他三岁的儿子李澹兴奋地迈着两条小短腿,在田地里跑来跑去,不时会捡起一些掉在地上的穗子,攒了一把,便乐呵呵地跑到李泽面前,献宝似的举起来。

“不错不错。”李泽蹲下身子,从李澹手中接过粟米,放在脚边,“要是你还能捡一些过来,那晚上父亲就让人把你捡回来的这些做成一碗粟米饭,你一个人吃,如何?”

“父王,我要您亲自做。”李澹奶声奶气地道。

李泽大笑:“当然可以。不过你得先背一首诗我听,还记得我前几天教你的那首悯农吗?”

“当然记得!”李澹昂起了头,“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背得不错,去捡穗子吧,儿子,好好地去体会一下,什么叫做粒粒皆辛苦!”李泽指了指前方的田地。

李澹迈着两条小短腿,快活地重新跑进了田地之中。

“收完了这季粟,马上就要赶着播冬小麦,这两个月,可是有的忙了。”公孙长明只穿了一件短褂子,两条干柴一样的胳膊就更显眼了。他一手提着一把镰刀,一手攥着一把粟,走到了李泽的跟前。

他和章回不同,完全是一个不喜劳作的家伙。

此刻,章回正带着武威书院的学子们,在田地里挥汗如雨呢。

“希望老天爷给面子,给大家一个好天气。”李泽看了看天空,笑着道。

“在平卢,老天爷可是很不给面子啊!”公孙长明笑道:“秦诏制定的收复平卢的计划,因为这一场大雨,被硬生生地拖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李泽摆了摆头,“人算不如天算,哪能事事都能如人意?只不过是将时间拖长了一些,对于结局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麻烦还是很大的,至少在粮草的供应之上,便让棣州,沧州等地着忙了,所有的库存全都腾了出来,动员了数万民夫往前线紧急运粮,而这又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眼下的秋收与马上的冬小麦的播种。”公孙长明摇头道:“牵一而发动全身啊!”

两人走到了田埂之上,干脆就直接坐到了田埂之上,“倒是便宜了朱友贞,因为这一场大雨,让他是实实在在的捞到了更多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