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盛穗这件事,至少对于十七岁的周时予而言,是十分新奇的体验。

暴力血腥、嫉妒憎恶、谄媚逢迎......他对根骨人性的恶太习以为常,以至于经历纯粹干净的情感时,反而会有片刻的措手不及。

好在周时予自幼缺乏母性的教导和疼爱,对“喜爱”的认识深刻程度,同懵懂孩童没什么分别。

只是习惯审时度势的人,一旦要他以真心待人,就会使其显得格外生涩。

周时予想,至少该让盛穗知道他的名字。

“......小周先生,您还是要在车里休息一会,再去学校吗?”

黑色宾利停在距离校门百米远的专用停车场,驾驶位的陈秘书问话而不得应答后,透过后视镜看了眼沉默望向车窗外的周时予,闭嘴不再废话。

隔着防窥玻璃,周时予注视着三五成群的学生走进校园,神态平静。

停留片刻,他目光转移至校门外右侧的成排柳树,在间隙中寻找那抹熟悉的纤细身影。

他不知道盛穗家在哪里,只清楚她每天早上七点十五左右到校。

女生在守时一方面,和周时予有着相同默契。

果不其然,当腕表指针划过数字“3”、学生乌泱泱来校时,扎着高马尾的身影出现视野,穿着最普通的蓝白校服,肩背压着比人还要宽厚的书包。

究竟是什么时候练就成,在人群中一眼寻到她背影,周时予也说不确切。

这种感觉非要形容,大概是盛穗出现的那一刻,以她为圆心的周围一切自动模糊,半径无限长,唯一的聚焦点,只有正中心的人影。

周时予开门下车。

从校门口到两栋邻教学楼的分叉口的那一段路,大概是周时予每天仅剩下的,能近距离看一看盛穗的机会。

周时予不喜欢裹挟在人潮中、被推向目的地的窒息感,不喜欢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黏腻的的目光如影随形,甚至不喜欢晨光刺眼、将他深刻在骨血的阴暗晒照。

可倘若这些是能见到盛穗在春光下眉梢扬起、展颜一笑的等价交换,这些代价似乎又不再难以忍受。

盛穗其实生的很好看。

初高中的孩子审美更偏向张扬的艳丽、或是具有攻击性的一眼惊艳,盛穗显然并不属于上述两种。

哪怕仅仅只是侧颜,女生线条流畅的面部轮廓有种天然的纯真感,好似留白的国画,越是温婉平和,就越让人不由生出求知的探寻。

高颅顶,肩颈平齐细长,一丝不苟高高扎起的马尾发梢轻晃,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过分细瘦的身型,连袖口的松紧带都形容摆设,走路时频频露出腕骨下、攀沿小臂而上的瘀青。

周时予垂眸,停顿的目光沉沉。

肤色雪白若藕,让成片堆积的瘀青更显狰狞——这不是周时予第一次,见到盛穗身上带伤。

事实上,每隔四五天左右,他都能见到女生身上又添新伤;有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