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天宇你够抠门的啊,这样大的一家公司居然让你以白菜价收购了。”久多良木走后,冷冰焰到龙天宇身旁,拍着他的肩膀道。

“那是自然!”龙天宇颇为得意,“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的每一个毛孔,都充满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得了,你少和我讲这些东西,我可不感兴趣。”冷冰焰对这方面兴趣缺缺,也无心再谈论这个,她只知道,龙天宇平时虽是放荡,一副混混样,得过且过,要多无耻有多无耻,要多邪恶有多邪恶,但他正紧起来的时候也是很有个性的。

既然冷冰焰没有多少兴趣,龙天宇也很识趣地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扯。虽然他是“富家子弟”,却不能被俗套拘泥,他还是很珍惜与冰焰间的友谊的。

两人有事没事,随意瞎扯了会儿,等看时间时,才现已经快五点了。

龙天宇看时间不早了,于是到冷冰焰道:“我们还是回去吧。”冷冰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于是两人离开办公室,出了傲龙集团。

别说,龙天宇虽然掌舵着整个傲龙,到现在却是连辆小车都没有。冷冰焰曾经笑话过他,你这总经理当得也太寒碜了吧?他从来只有苦笑的份。冷冰焰又问:难道你不会开车?

这问题叫他怎么回答?开车,他当然会,只是没那个兴趣罢了。

出了傲龙的大厦,两人很熟悉地跨上一辆公交,拥挤的场面再次出现,车厢中尽是人,让人感叹:中国,就是人多啊!

闻着各种问道夹杂的空气,有男人的汗臭,女人的体香,车辆自身的油味,还有空调所带的清香味道。

冷冰焰挤在人群中,身后那宽大的肩膀,让她觉得既温馨,又……嫉妒。龙天宇这小子,没事长这么健壮干嘛?秀秀他的肌肉啊?

相比龙天宇,冷冰焰就显得娇小了许多。虽然比冰焰的年纪小,也是以“弟弟”自居,但龙天宇在细小的方面还是给了冰焰不少“关怀”,就像现在给冰焰腾出个空间,就是一个例子。

两人拥挤了一会儿,终于下车了,距离他们所租的公寓已经不远,前面有一个小型的菜市场,两人路过,顺便买了点菜。

三个“大男人”住在一块,按理说吃外卖是他们别无选择的办法,但冷冰焰实在受不了了,别说是她,就是龙天宇和方炎彬,在经历数天外卖的折磨之后,识相的他们开始尝试着自己做饭。

别说,他们还真有这方面的天赋,虽然初次尝试以失败告终,但接下来几次到是还能下咽。

都说失败是成功的“妈妈”,一点都没有错!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胃的需求迫使他们不断改进,人总是在压力中前进。

没有一个月的功夫,他们便都能做出一顿不错的饭菜了。后来他们一致决定,除了早饭可以在外面解决,中饭、晚饭一律家中解决,三个人轮流负责,一个星期七天,方炎彬和龙天宇各负责两天,还有三天交给冰焰,谁叫她是三个人当中饭菜做得最好吃的呢。

提着饭菜走进公寓,就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