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雄一巴掌扇在他脸上。

小弟委屈的抱着头说,老大干嘛打我。

李雄骂骂咧咧说,跟你讲多少次,咱们当小混混的,玩归玩,小良家就别去祸害了。

小弟连忙说,是是是,还是老大觉悟高,老大良心未泯。

然后又被削头皮。

终究是市井混混,砍过人打过架,但远无法与刀口舔血的真正黑涩会相提并论。没那么穷凶极恶,混的很滋润,便心满意足。杀人越货的勾当也干不出来。

那个年代,真正的大哥都是白道上有关系的,市井混混若无法搭上那层关系,一辈子就只能是混混。

李雄看了眼手腕上的金表,不耐烦道:“萍萍怎么还没来。”

三小弟悄悄撇嘴,这老大,刚刚还说不能祸害良家,转头就自己打脸了。

萍萍是李雄最近看上的一朵娇花,亭亭玉立的良家姑娘,跟着朋友来舞厅玩过一次,就被李雄盯上了,接着就死缠烂打,各种纠缠,都说烈女怕缠郎,这不,两人很快就好上了。

其实那姑娘也有点半推半就的意思,要真对李雄观感很差,再缠的狼人家也一棍子给你打死,除非你当霸王,硬上。

“你们不懂,我和你们可不一样,等我把萍萍娶回家,我就金盆洗手,不干了。” 李雄说。

“那我们怎么办啊。”

“老大,当混混前程似锦,何必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事业呢。”

“就是,今年国企下岗风潮这么厉害,我表哥都失业了,还是当混混好啊。混混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是人民的前景。”

小弟们表示很慌,老大要是走了,就他们十来个人,肯定保不住这几个场子,到时候他们也跟着下岗。

“那都是以后的事了,再说再说。”李雄摆摆手。

他虽有这样的念头,但也说不准自己什么时候结婚,年轻人嘛,总感觉成家立业离自己还远着,而且他钱还没赚够,家里除了两套房,没啥存款,寒碜的很呐。

有一嘴没一嘴的闲聊着,中间一个小弟拖着一个在舞厅工作的舞女,狗男女勾勾搭搭的去了舞厅后的巷子里快活去了。

舞厅后面的巷子类似于后来大学里的树林子,这年头,年轻男女没那么娇气,还得开个房什么的,条件也不允许,通常都是青奸(日语词,大家别搜索)。

速度不快不慢,十来分钟后,狗男女就回来了,女人脸蛋红晕未退,挂着娇媚的笑容又进了舞池,小弟则坐在兄弟几个身边喝酒。

“有没有戴帽子啊。”李雄立刻问。

小弟说没有呢。

说完便挨了一巴掌。

“迟早得艾滋,下次给我记得,知道没。”李雄觉得自己又当大哥又当爹,心很累。

小弟们年纪都比他小,既然跟着他混,就不能光顾着挣钱,当大哥的方方面面都得照顾到,出来混嘛,兄弟永远是第一位。

他这个老大当的称职,小弟们也愿意为他挡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