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传出的时候。张斩正在和李岱青喝茶聊天。喝的是略泄删茶水。聊的却是叙州的大事,再过一周叙州到宜宾的铁路就通车了从此从叙州到宜宾,只需要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十分的快捷。等到铁路修通了,叙州钢铁厂的设备也会跟着运到,到时候自产体系,对于以后的展是大大的有利。

“借洋人的钱终究是不好,盛鬼子该杀。”李岱青看了看报纸,愤怒的说道。

“哦,岱青兄我可不这么看!”从现代人的角度上看,张斩并不觉的盛宣怀做的有什么不对的,先,从利率来看,平心而论,这项年利息为鳃的贷款应属于低利率的。清末中国国内钱庄的平均利息高达一分。西方各国之所以能冉此种低利率贷款给中国政府作为铁路建设经费。并非是因为西方资本家和食利者慈善过人,而是因为,工业化国家有足够的剩余资本与游资,对于西方国家的食利者们来说,其在国内银行存款取获的利息更低,正因为如此。以接近%利息借贷给中国,比放在银行生利更有利可图。

第二,贷款抵押,乃是获得经济贷款的条件,这可以说是经济学的常识,在当时的条件下,任何国家都不愿在没有抵押的前提下,把大宗款项贷给一个经济落后的穷国。这项借款合同与中国以往的铁路借款合同相比,不是以铁路管理权或铁路所有权作为抵押,而是以百贷杂类与盐厘捐为抵押品,预期风险性要低得多。

第三,在当时中国缺乏铁路建造技术能力的情况下,雇用西方国家工程技术专家乃是应有之义,雇用有经验的外国工程师,能够尽可能地避免返工,保证工程质量,并可以避免由于雇用经验与专业水平不足的本国人所造成的巨大的经济损失。在中国当时缺乏自己培养的有实际经验的工程师的现实条件下,拒款派以节省经费为理由,要求拒聘洋人工程师,显然是不切实际的空谈。而且,必须指出的是,该合同在用人权上,严格地限制了洋人总工程师的数量、职权范围,明确规定了其听命于中方总办或督办,并接受都传部的最终仲裁。应该说,这是在吸取以往条约的教后,在保障中方利益方面的一种进步。第四,本合同还明确规定了优先使用中国工业产品与原材料。此外,对所采用的贷款国的产品与原材料,规定了中国所拥有的监控权利。

第五,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本合同规定了四国银行及其政府为贷款方。并不拥有经济利益以外的政治附加条件。这个商业性铁路建造借款合同,与过去在云南、山东与东北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铁路建筑合同有所不同。如果把这项铁路贷款合同,与清王朝被推翻两年以后由民国政府与六国银行所签定的“善后大借款。相比,就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两者大不相同。

善后大借款借款总额为万。万英傍。年息晦,期晒年;债券口折出售。八四实收,扣除6名的佣金,净收入引四万英傍。借款指定用途,扣除偿还到期的庚子赔款和各种外债、遣散各省军队、抵充政府行政费外。仅余殉万英镑,而到期归还本息竟达昭万英傍。借款以中国盐税、海关税及直隶、山东、河南、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