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八日, 深夜, 日期刚刚变成九日的时候。

市区东郊的玉米花园里,此刻一片黑暗,只有值班室里还亮着昏暗的灯,一名保安坐在办公桌前昏昏欲睡。

这是一片高档的别墅区,刚刚建成不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规划问题,周边的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原本开发商许诺的园林景观完全没有兑现,小区周围全是高高的杂草,因此,住进来的人很少,十分冷清。

这一晚静得出奇,连草丛中的蛐蛐儿都像是受到了什么暗示一样的噤声了。只有一轮暗红色的月亮冷冷地注视着一切。

当陈之末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在二楼的卧室里,呼吸有些急促,心脏像要从胸口跳出来一样,身上的白衬衫早已被汗水浸透,湿答答地黏在皮肤上。

陈之末今年36岁,是某时尚杂志社的总编,经他策划的文案在时尚界大获好评,每一期都卖到脱销,他也因此成了名人。

因为玉米花园位置偏僻,很安静,非常适合创造,几年前,他便在这里买下一套别墅,和妻子搬了进来。

家里没有开灯,四周一片黑暗。淡淡的月光从窗帘的缝隙挤进来,在地板上反射出晦涩的光。

陈之末的大脑有片刻空白,紧接着是剧烈的疼痛感,那是肾上腺素分泌过多的结果,他忍不住闷哼一声。

刚才发生什么了?陈之末下意识地环顾四周。这时,他才注意到自己手里正死死握着一把撬棍,而他的身下,躺着一具尸体。

那是一具年轻的女尸,皮肤白皙,宽松的淡紫色睡裙也掩盖不住她姣好的身材。在她雪白的脖颈上有一条深红色领带,缠得很紧,几乎勒进了肉里,长长的黑发散乱在脑袋四周,原本美丽的脸上一片血肉模糊。

那是陈之末的妻子,苏妍。

他终于想了起来。就在几分钟前,他亲手勒死了苏妍,然后砸烂了她的脸。

原来杀死一个人是如此简单。现在,他终于可以不用再看见妻子那张令人生厌的脸了。

陈之末突然觉得口干舌燥,手一松,撬棍「咣当」一下掉在了地板上。他下了床,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四肢,走进卫生间,拧开水龙头,「咕嘟咕嘟」灌了几大口水,然后直起身,看向镜子。

镜子里,他的脸白得吓人,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平日里打理得一丝不苟的头发也乱糟糟地贴在额头上,像极了一条条丑陋的蚯蚓。

之后,他从车库取来一把铁锹,在后院挖了个坑,把妻子的尸首埋了下去。接着,他回到房间,开始不紧不慢地清理现场。

把所有血迹清理干净之后,陈之末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凌晨一点五十分。他走进洗手间,双手伸在水龙头下面,开始洗手。他的动作极其轻柔,好像上面沾着什么永远也洗不掉的东西一样。

殷红的血迹混合着泥土不断掉落在洗手池中。

就在这时,电话铃似乎响了。

陈之末关掉水龙头,静静地听,声音好像来自一楼客厅里的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