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警察局后,虽然便衣女警极力证明刘邦是为了及时救自己才挥刀砍向黄毛的,但一来由于黄毛伤得比较重,一只手几乎从手臂上断成两截了,二是黄毛的同伙污蔑说,黄毛和便衣女警本是恋人关系,而刘邦也同时暗恋着便衣女警,后来刘邦由爱生恨,拿着杀猪刀满街追着黄毛砍……尽管黄毛同伙所说的话漏洞百出,但公安局的警察们一时却难分真假,而且越南警察的办案手段还是比较落后的,所以刘邦一时竟不得保释。

便衣女警有些急了,她没想到市局里的警察竟然不相信自己所说的话,虽说派出所跟市局是有那么一点区别,但毕竟都是同行啊,他们怎么连同行都不相信了呢?正要联系所长,让他这位经验丰富的老警察过来帮一下忙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人出来为他们证明了。

原来,今天的事情是因一个十六七岁的女生在街上走的时候,突然被黄毛和他的同伙抢了包而引起的,女孩被抢了包后,自然大喊“抓贼”,而便衣女警恰好巡逻经过,见到此情景便拼命追了上去,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而警察将杀猪刀、弹簧刀之类的凶器收缴后,那个女孩的包也很自然地被带到了警察局。

女孩的包里显然是装有证件之类的重要东西的,所以寻着寻着,便寻到警察局来了。她的领包,自然很直接地证明了黄毛的同伙一直都是在撒谎,市局里的警察虽然似乎有些糊涂,但终究是扭曲不了真相,只得让她保释了刘邦。只不过钟伯的那把极为锋利的杀猪刀,却是再也要不回来的了。

在回来的路上,那重新拿回自己的手提包的女孩,有些崇拜地看着便衣女警的眼睛道:“姐姐你真勇敢,如果不是你的话,我的这个包恐怕就再也要不回来了。”

便衣女警苦笑道:“不要谢我,你要谢就谢他吧!如果不是他及时赶来,恐怕我现在已经躺在太平间里了。”

刘邦忍不住问她道:“你怎么选择了做警察这一行呢?我觉得做警察挺危险的,尤其是女孩子。”

“做警察怎么啦?我觉得做警察挺好的,可以维护正义。还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跟父母去买东西,结果我爸爸的钱包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小偷给偷走了,害得我们全家一个星期都没有菜吃,从那时起,我就发誓,长大后一定当一名警察,把所有的坏人全部抓住。”便衣女警道。

“对,对。”女孩拍着手道,“姐姐真伟大,我是学兽医的,我看那两个歹徒像是得了狂犬病,在光天化日之下都那么疯狂,可惜我没有随身带着治疗狂犬病的注射液,如果带有的话,就可以立刻给他们注射了。”

女孩天真的话逗得刘邦和便衣女警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停了之后,刘邦忍不住问那女孩道:“你真的是学兽医的?”

“是啊,我今年六月就要从兽医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了,现在想出来找个单位实习,但要找兽医的实习单位是很难的,无论是医院、诊所还是药店,都不要我们这种专业的人。”女孩道。

“也许你可以去找那些宠物诊所或医院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