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的阳光透过树梢,在森林里绘出一幅幅光怪陆离的图案,刘越一行百余人沿着新开辟出来的小道行进。

说起这条路就不得不提一下洛狄克的功劳,有了它这个力大无穷的开路先锋,魏斯曼家的护卫们可就轻松了许多,粗逾合抱的树干在它的面前如同脆弱的幼苗,往往一爪下去便轰然倒折,碰上一些实在过于粗大的,一个喷吐过去,便是铜浇铁铸也叫它化作绕指柔,一路上如摧枯拉朽一般,赶路的速度也快了许多。

只是苦了那些在林中栖息的飞禽走兽,家园惨遭劫难,偶尔有些脾气暴躁的想出来教训一下这些入侵者,哪里是刘越的对手,往往眼前一黑,稀里糊涂的就成了刘越的手下亡魂,最惨的是连魂魄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至于将来是被炼成丹药法宝,或者有什么其他用途,这当真只有天晓得了。

一路高歌猛进,这半天的工夫赶的路足足抵得上他们过去三天的路程,夜幕降临以后,众人草草用过了晚饭,便再次踏上了归途,有了刘越这个超级保镖,众人的安全感大增,一个个归心似箭,恨不得马上就能赶回真理之门。

于是,静寂之森里出现了一幕奇观,一条由火把的光芒组成的火龙,蜿蜒的穿行在漆黑的林间,克莱恩一行人大都乘骑着一种叫做“帕尔瓦”的北地马,这种马的身高一般都在七英尺左右,体重超过一千八百磅,它们原先栖息在北方的草原上,是蛮族骑兵的最爱,传说在数百年前,为了这种马,北地的两个王国之间还发生过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不过到了今天,这种马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稀罕了,当然,其高昂的价格依然令大多数的平民对其望而却步,也只有克莱恩这种贵族兼大商人才能这样豪奢,不过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下的选择,要穿越静寂之森的话,也只有乘骑这种以性情暴烈闻名的马,换了一般的马根本不敢在林中行进,光是那些危险生物的气息就足以让普通的马闻风而逃。

刘越和柯林斯两个人驱策着坐骑,走在队伍的最前端,克莱恩因为受不了颠簸之苦,早已经躲到马车上休息去了,刘越虽然不谙骑术,不过在那匹据说脾气特别大的可怜的黑马眼中,他哪里是人,分明就是一头可怕的魔鬼,吓的脚都软了,一路上乖的跟绵羊似的,要它往哪儿就往哪儿,听话的紧,倒是让那些有心出他洋相的护卫们一个个面面相觑。

赶了一晚上路,眼见天色将明,柯林斯兴奋的说道:“老师,看来我们很快就能到家了。”

刘越闻言心中一痛:“到家了,是呀,人人都渴望回家,但是自己的家又在什么地方呢?”

一时之间,刘越的脑海里充斥着思乡的情绪,就那么骑在马上发起呆来。

两个位于队伍最后护卫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浑然没有注意到四周的森林正在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其中一个外貌粗豪,满脸虬髯的护卫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游目四顾偏又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刚松了一口气,只听见脑后传来微弱的破空之声,还没来得及回首,只觉咽喉一紧,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