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

什么蠢话。

孟久歌嗜色如命,娶了好几房太太。孟久歌年轻时候也荒唐,宁可十日无肉,不可一日无女;酒色成瘾,哪怕是后来上了年纪,身体差了,也绝不可没有女人,苏俪俏年纪轻,是他最宠爱的一个太太。孟久歌生命中最后三年,基本也是在苏俪俏房中和其他年轻的红颜知己处辗转而过——

陈修泽不杀苏俪俏,也因她是孟久歌的太太,是孟久歌如今唯一血脉的母亲。

谁知苏俪俏看多了报纸,信以为真。

她还当其他人都是陈修泽杀的,怕他杀了自己,也是想要给今后找个靠山。毕竟过惯了锦衣玉食,很难再回到昔日清贫时刻。

陈修泽碍于脸面,察觉苏俪俏的心思后,只让人将孟久歌的遗产分给她些,也同她客气讲明,孟久歌永远都是他义父,也是他师父。

此时的他尚未起成家的心思。

或者说,尚未有另起一个家的心思,有弟弟有妹妹,陈修泽就有家,他亲自照顾着几个孩子长大,又沉迷于权势,于其他方面,未免有些兴致缺缺。

更何况,陈修泽曾照顾过孟久歌,知孟久歌生命尽头,身体都开始烂——放纵于女色就是如此,不知不觉染一身病。后期病都要入脑,也难怪孟久歌后来渐渐开始讲胡话,疯疯癫癫。

就像将钉子从鞋中拔出时,陈修泽没想到未来的自己成为一个跛子;在嘱托阿贤去照拂那个可怜的孤女时,陈修泽也没想到自己会对其一见钟情。

如何形容那天白日见到方清芷的心情?

陈修泽夜间迟迟不眠,睁眼闭眼都是她在太阳下光洁的发丝,美丽又绚烂。他半倚着床,连续两次,才觉热意渐渐消退。

他去洗干净手。至珍在国外继续深造求学,永诚不在家,外面只有陈启光和温慧宁轻快的说笑声,隔着门传递进来,俩人在门前走过,不知陈启光说了什么,温慧宁笑骂他一句,追上去打。你追我打,其乐融融。

陈修泽那时忽然想,他的确需要一个妻子了。

将来,启光和永诚会结婚,成家立业,慧宁和至珍亦会找到心上人。老宅只是老宅,绝不可能继续一大家人住在一起。各人都有各人的生活,而陈修泽亦有了想要拥抱的人。

谁知方清芷已经有了心上人。

陈修泽当然知道,以梁其颂父母的人品,自然不肯同意方清芷和梁其颂在一起;但陈修泽不愿令梁父梁母三番五次地来讥讽她,更不想事情往更混乱的方向发展——

梁其颂善良有余,勇气过足,稚嫩气盛。倘若他真的要同方清芷私奔、二人生米煮熟饭来逼父母就范,岂不更糟糕?

假设再暗结珠胎,他也只能下手杀掉这个孩子,以彻底断了两人的联系。

但那样对清芷的身体伤害太大了,陈修泽不愿。

起初将人掠到自己身边时,陈修泽不是不懂她的抗拒。他清楚知道自己强人所难,因而交谈相处时多一份耐心。

年龄差距,读书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