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是一种狡猾的动物,它并没有因为元小聪落单而小看了这个人。以它和人类接触的经验来看,它并不敢放松对元小聪的警惕。它知道,人类中有一种会发光的武器,如果眼前这个人掏出那种武器,它们之间这种一对一由它主导的完胜的局面即刻就会发生扭转。刚刚从狼群的狼王争夺战中失败的它,再也经受不起这样的打击了。

    还好,前狼王的谨慎为元小聪争取了开动脑筋的时间,许是因为极度的恐惧之后变得极度的冷静的缘故吧,元小聪在身上摸索着,试图寻找着一丝一毫的御狼之术。

    这时候,她在冲锋衣的口袋里摸到了一个硬硬的小东西,她把手伸进去一摸索,竟然是防火打火机。这打火机从青海湖上就一路跟随着她,这时她才记起还是在青海湖边煮鱼时点火用的,只是这一路就甚少在野外留宿,所以都忘了还有它的存在。

    元小聪又惊又喜,她知道狼怕火光,有了打火机就好办了。可是,突然她意识到,虽然有打火机,却没有引火之物,虽然周围都是枯败的野草,但一时片刻要把它们点燃起来并不是易事。

    元小聪攥着手里的打火机,见那头草原狼步步紧逼,离自已只剩下一跃的距离,她能清楚地看到它那雪白的牙齿在夜色中暴露出来,显然杀意已起。

    元小聪“啪”地打响了打火机。夜色中的这点火光虽然不足于说明什么问题,但却让这头草原狼吃了一惊,野生动物对于火光的天然畏惧,让它在这点小小的火星面前停下了准备一跃而上的动作。此时在它的大脑中枢神经里,已经反射性地出现了温热鲜美的血流在嘴里快意流淌的感觉。

    元小聪没有想到这一下子竟然会奏效,因为她分明已经看到了草原狼躬身准备发动攻击的形态。

    元小聪此时灵机一动,脱下了身上的衣服。不是说没有引火之物吗?这衣服里的夹绒可是最好的易燃品。

    元小聪脱下衣服,将打火机凑近衣服的里子,如她所愿,那点火星立即在衣服上点着了。

    见到火光越来越亮,草原狼焦躁不安,步步后退。

    元小聪手里提着衣服,一边蹲下身子,将身边枯败的野草胡乱地抓了过来,在地上聚拢成一堆,然后将点着火的衣服放在了野草堆上。这样子。火光终于由小变大,渐渐点燃起来。这也多亏了元小聪的野外生存训练。要不此刻也许她已经葬身狼口了。

    虎子一路快速地奔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