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里卖的东西果然都是珍品,很多东西是齐舜连见都没有见过的水产品。(本書轉載Κxs文學網)他从小虽爱读书,把父亲齐琰的藏书几乎都读了个遍,可那些书大多都是武学和用兵之法,极少有这些奇闻逸事,因此他在这方面还不如倾城和蔡琰了解的多。

出了门没多远就是一条繁华的大街,店铺中的商品琳琅满目,在大汉已是难得的大珍珠在这里几乎遍地都是。而店铺中的伙计和大汉并没有任何不同,穿着谈吐简直就是大汉的翻版,若不是卖的东西差异很大,齐舜简直会生出身在大汉的错觉。没过多久,倾城就看中了一条珍珠项链,项链中的几十颗珍珠每个都是一般大小,sè泽圆润,手感柔和,绝对是珍品中的珍品。据倾城说,这样的项链若是在大汉卖的话,价格最少是这里的五十倍还不止。她已在怂恿齐舜把带来的钱都拿出来采购,这样回去可是能发一笔大财,最少她们的女子法师团的很多装备都有着落了。

这个提议齐舜倒没有拒绝。他本就已在奇怪这是不是龙宫首先奉上的一个大礼。若非如此,在这里的人又何必要收大汉的银两?而且这些商品本就是他们极为常见的,几乎每家都有,除了自己这些热,又还有谁会买?他们卖的这么便宜,难道就是想让每个来的诸侯都发笔小财?

不过,有这样的便宜在眼前,不占那才是傻瓜。他交代倾城和蔡琰先在这里选着,自己回去再带几个人过来,买了之后这大包小包的东西总要有人扛吧。

等到齐舜再次回到倾城所在的店铺之时,她的身边已经堆得像座小山一样。而倾城还在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这个那个挑个不停。而蔡琰含笑站在一旁,看着倾城。

齐舜又想苦笑。这个大小姐不仅会赚钱,而且也真是个能花钱的主。若是陶商知道他们在这里大肆采购,也不知会不会心疼。不过想想回去能卖的价格,他这个财务总管应该也没什么话说了吧。但他转念又一想,看倾城这么喜欢的模样,回去又有几个她真的舍得拿出来卖的?

等到齐舜带的人都快拎不下了,倾城这才算是心满意足告一段落。

“我饿了,我们去吃点东西吧。”一般女孩子在买东西的时候是从来都不知道累和饿的,只有买完了东西才会把一顿美食作为逛街的圆满收尾。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好像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啊。”想到当年和倾城在深夜密林中的会面,那时的倾城风华绝代,顾盼之间搜魂摄魄,又哪里像现在这样完全一个小女孩的模样?

“女人一向都是有两种面孔的,”倾城教育着齐舜,“一个是在自己家人面前,一个是在rì常的场合中。我早已把你看作家人般亲近,当然要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在你面前了。以前面对着顾客,为了家族的利益我只能艳光四shè,可难道你也希望我戴着那种面具天天对着你?”

“就你永远都是对的。”齐舜想了想,觉得她说的也有道理,蔡琰不同样也是么?在旁人面前,她永远都是那种高傲矜持的才女模样,只有和他独处时,才会显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