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兴华所在的中粮宾馆离开后,唐海潮果然立刻去了银行,当听到营业员说出的确刚有两笔汇款汇到,并且看到存折上多出来的二十万之后,总算是松了口气。

辛苦这么长时间,总算是有了第一桶金,二十万可不是个小数目,毕竟此时在市区买一套一百平的房子,总共也不用不了五万块,二十万,在此时的烟海市,已经绝对是富豪级别的人物了。

如果唐海潮就想着以后安安稳稳的,那么这二十万已经够他花得了,最简单的方法,把这钱投资买几套市中心的沿街房,然后一边收房租,一边坐等将来的房子涨价就是了。不过有句话说叫做得陇望蜀,此时的唐海潮,早已经对二十万这个数字没什么感觉了,他现在想的只是怎么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这二十万变成二百万、两千万,甚至两亿。

或者可以这么说,他觉得赚钱本身已经并不是自己的最大的目的,毕竟重生者要赚钱还是很容易的,遍地都是机会,相反,他觉得钱只是一种工具,而赚钱不过是一种手段,有了钱,就能实现自己当年未能完成的一些抱负。

从这个意义来说,尽管唐海潮现在钱还不多,但却已经提前具备了大富豪的心态,因为对于真正的大富豪来说,钱就是个数字,多多少少根本没意义,重要的是他们能用他们的钱做点什么。套句俗话说,就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再次确认卡上的二十万是货真价实之后,略有些小激动的唐海潮立刻回到家里,继续起自己的剽窃事业。虽然他现在已经算是个小款爷了,但谁也不嫌钱多不是,更何况他最近打算拿钱买钢材期货,二十万还是太少了点,而他目前唯一能想到的赚钱办法,好像就是剽窃了。

或许是二十万的激励,唐海潮接下来的剽窃行为真真是才思如涌泉,下笔如有神,剽窃度那叫一个快,而且从下午写到晚上,又从晚上一直写到第二天凌晨两点,实在熬不住了才睡过去。

当然了,唐海潮的这种小兴奋,也是有后遗症的,比如到了早晨的时候,他就根本起不来床,还是秦大雁过来叫了三遍,并施展了扭耳朵**,才让迷迷糊糊的唐海潮起床。

起床之后呢,他又磨蹭来磨蹭去,等洗完脸刷过牙,再吃过早餐之后,这才在秦大雁的催促下,哈欠连天的向学校走去。

出了文化局大院,刚走到下个路口的时候,旁边忽然跳出一个身穿二中校服,头上还梳着羊角辫的女孩儿拦路,仔细一看不是别人,正是那对从新疆来的双胞胎中的一人,不是田雪就是田雨。

实话说,虽然那对新疆来的双胞胎彼此再长相上十分相似,但实际上两个人在神态、打扮以及说话声音上都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熟悉人的话,还是很容易能分清的,当然了,最有力的分辨方法,还是听她们说话。而根据她目前的这身打扮以及神态,唐海潮觉得十有**就是田雪。

“田雪?”看到对方笑看着自己不说话,唐海潮微微皱了下眉头,“你怎么在这?”

听到唐海潮问话,对方只是眨眨眼,然后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