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发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十,各项应有的福利也优先发放,分局领导在提拔的时候也会优先考虑。

由于这一部门直接向朱大军负责,所有的成员都是从各个分局随机抽调,工作时间为一年,除了头一批人之外,每半年换三分之一的成员,同时部门内部也有明确的回避制度,就是不得处理对同分局的投诉,加上每一次投诉的处理意见都会公开发布,又直接关系到了诸多警察的前途和实际利益,所以倍受警察们的关注,想要从中动手脚,难度之大可想而知。更重要的是一经审出,轻则行政大处分,重则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警察们可不认为这些规定都是摆设,局里那可是真下手!

这样一来,潼宜警察系统里的这些警察们,就如同有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不敢轻易造次,而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对于对方明显违规犯纪的行为,也不会睁一眼闭一眼了——一旦市民投诉并查实,不但犯事人要受到惩处,这些视而不见的人,也同样会受到其他人的憎恨——潼宜的警察,薪水和福利待遇,在整个秦西省的政府部门中都算是很不错的,要是警察因公受伤、牺牲,所得到的抚恤也是远超秦西省其他地市,包括奉元在内的。所以,半年奖金加发百分之十,对于警察个人来说,那可也是一笔相当诱人的收入。

也不是有人觉得这样一来,潼宜市在警察系统中的财务支出会大增,要是某个分局能够一直占据被投诉榜的倒数第一名的话,那么它一年的奖金将会多得百分之一百二十!基本上相当于多拿了六分之一的年正常收入。就算是每次都会有三个倒霉分局的处级以上干部被扣部分奖金,但是与整体而言,潼宜警察局每年在工资上的支出都要增加很多。

但是无论是苏爱军还是赵绪安,在这个事情上的意见都是很明确的,宁肯财政上多支出一些,也绝对不要一天到晚地给那些害群之马擦屁股!那样的结果,常常是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受损,而且所付出的赔偿款搞不好比发奖金的支出还要多!纯粹是既花钱还不讨好!方明远可是知道,冤案、错案、警察暴力执法所造成的社会损失有多大,前世里为了维持社会稳定政府的支出甚至于高出了军费,潼宜可没有那么多的闲钱花在这个上头。所以,对于苏爱军和赵绪安的这个决定,他是坚定的支持者。

而有了方明远的支持,苏爱军和赵绪安的点头,这一制度很快就在潼宜警察系统推行开来,并在执行中逐步完善,而且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向其他政府部门推行!

但是,李八水他们的不松口,并不代表着司马煜的日子就好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