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服饰店,两人行走在商业街上。

“上一次你为什么会接受我买的衣服鞋子?”许秋柔与王学山并排走着,阳光下,将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像及了一对情侣。这是一种异样的感觉,许秋柔似乎有些享受这一刻。

王学山脸上难得露出一个笑容:“上次和这一次不同,上次为了救你,我弄坏了衣服和鞋子,你买还给我,天经地义。”

王学山的原则,是自己不会去占他人的便宜,但应该是自己的,王学山却不会像伪君子一样去虚伪地拒绝。

对于王学山,短暂的交流和接触,许秋柔似乎更为了解对方。一个不一样的男人,不仅仅是他散发出来的气势,还有他的原则。换了其他人,恐怕无法像他一样。

逛街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因为你必需每间店都会进去看一看,试一试衣服。

许秋柔原本以为王学山肯定是受不了,谁知道逛了大半天,王学山的脸上还是平静无波,没有一丝劳累,更没有抱怨,只是跟着自己的身后,手中拎着一堆的袋子。

“我来拿一些吧。”许秋柔不忍王学山全部袋子都提在手中。

王学山摇头:“不用了,这点东西,份量很轻。”

训练基地时,负重就达到50公斤越野奔跑50公里,相比起负重训练来,手中加起来才十来斤的衣物,在王学山看来,完全和无物没有什么两样。经过两天的疯狂吸收,增长到20人力的王学山,单是人形状态下,就拥有2吨的力量。

走了一天,许秋柔也有些累了,找了一间商业街附近的咖啡厅,带着王学山进去休息。

咖啡含有刺激神经的成份在,像这一类东西,平时王学山是不会去碰的。

许秋柔要了一杯咖啡,而王学山依然是一杯开水,就这么淡淡地抿着,然后不时偷瞧一眼对面的女孩。有些时候,王学山表现又很非常,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在一起,总会让人有一些压力。

女人总是敏感的,许秋柔当然知道王学山不时会瞄自己一眼,然后又不留痕迹地移开。

想到王学山的样子,许秋柔就有一种想笑的感觉。

气氛有些古怪,谈不上暧昧,两人才接触过二三次,只是相互有好感而已。有好感,并不代表就会擦出什么火花来。尽管在许秋柔的内心中,她对于王学山,有着一种莫名感,可这种东西,总需要随缘。

“知道吗?在高架桥上,我一度认为我的生命历程就要结束了,当时绝望和不甘,但又有什么用,像这种事情,让人无力回天。”许秋柔抿了一口咖啡,似乎是陷入到了当时极度恐惧当中。

王学山只是揣着水杯,在听着。

良久,许秋柔才从极度恐惧中清醒过来,她露出一个笑容,如同百花开放:“但这时候,你出现了,然后力挽狂澜。”

王学山当然不可能说如果不是一丝和爱丽丝的神似而被救,也不可能说碰上自己而已,换了其他人,就算想救,也是有心无力。当时轿车的冲击力,达到数十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