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周仪嘉说, “我也有很多正经朋友的好不好。你感兴趣的话可以介绍给你认识。”

服务生恰好到来, 她低头询问他要吃什么,点完两人份的餐,才又目光灼然地望着他,不怀好意地开口:“你在吃醋吗,梁希丞?”

“不可以吗?”

他突然这么坦率,周仪嘉有些招架不住。

幸好香槟及时上桌,拯救了她。周仪嘉连忙哎了一声,转移话题:“忘记对他们说你过敏了,还是上了两杯。”

七年过去,抛开耿耿于怀与执迷不悟,其实他们已是很陌生的两个人。“其实我现在也不太确定你到底过不过敏了。可能你和以前也不一样。”

梁希丞说:“哪里不一样?”

“你看你的头像,是一只猫。”周仪嘉说,“我记得你以前对猫毛也会过敏。现在居然可以碰了吗?”

“还是不太能。”

周仪嘉惊讶道:“那你还养?”

梁希丞顿了顿,声线清沉:“不能碰和喜欢矛盾吗?”

“……”周仪嘉竟然被这个逻辑说服了,撇开脸轻声嘀咕了一句,“哦,好羡慕猫。”

其实他们对如今的彼此一无所知,不知道对方每天在做什么事,在见什么人。聊天的时候经常会冷场。

原来世上还有这种奇怪的关系——两个互相放不下的陌生人。

周仪嘉心想,周至灏在某种程度上没有说错。也许只有相亲对象,才会正襟危坐,在最正式的约会场所,略带生分又故作自然地寻觅共同语言。

她把目光投向舞台,从台上这支来自洛杉矶的黑人爵士乐队成名前的地下演出,一直讲到大众流行的那部著名电影。

又说她有去《爱乐之城》里的格里菲斯天文台,在屋顶的望远镜里尝试过寻找星星。可她一点天文常识都没有,只能仰观浩瀚的星空,找不到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那一颗。

梁希丞安静地聆听,问她:“你是什么时候去的Griffith?”

“就是《LaLaLand》上映的那一年,夏天。”

他沉默了一瞬,然后说:“那时候我在UCLA访问。”

“哦……”她在脑海里铺开洛杉矶的地图——

穿过比弗利山庄,沿着日落大道,其实他们曾经只相距四十分钟的车程。也许当她俯瞰城市夜景的那一毫秒,在无数斑斓璀璨的街道中央,曾掠过他近在咫尺的一盏灯光。

而她却在山顶的天文台,为一颗无法观测的小行星深怀怅惘。

“我本来对那个电影没多大触动。你这样会害我记很久的。”周仪嘉憾然喝掉半杯酒。

她的那杯很快见底,非常没有包袱地和他交换了酒杯。这是不太合乎社交礼仪的行为。大约真正的陌生人会矜持地选择再点一杯。

可她觉得在梁希丞面前无所谓。所以离开的时候几乎把他的那杯也喝完。

酒精令她有些飘飘然。走到室外晚风一吹,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