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支钢笔,通体流金色,相当奢华,宋青城虽说并不懂笔,但却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只笔并不便宜。

笔入手沉重,从密度上来说,这至少应当是纯银制作出来的,所以他的目光落在了李月洛的身上,轻轻道:“怎么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

李月洛大大方方看着他道:“我觉得你是大科学家,平时肯定要用到笔,所以就用攒下来的第一笔钱给你买了一只笔。

反正这只笔没别的优点,就是结实耐用,我还给你配了专用的墨水呢,都在这儿,一共十瓶,够用好几年的,你以后写字的时候就能用上了。”

宋青城收起笔,目光在李月洛的身上掠过,轻轻道:“尽管我不懂笔,也不知道这只笔的价值,但总觉得这玩意不便宜。

你的条件也不是那么好,有这笔钱,不如留着给自己买套房之类的,给我的话,这礼倒是有点重了。”

“教授,一般来说,正式工作的第一笔钱最应当做的事情就是孝敬父母,但我也没了父母,你现在就是我亲近的人,所以我给你买了这支笔。

你帮我把大伯那边的钱要了回来,还帮我解决了未来的星路,那就是我的依靠,所以这笔再贵,那也不及你对我的情份。

等我这部戏拍完,我还能得到一笔不菲的钱,那个时候我再存钱买房就是了,以后我就想在东海安个家。”

李月洛大大的眼睛瞄着宋青城,带着几分的深邃感,宋青城深深吸了一口气道:“那好,笔我就收下了,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去收拾一下,晚上和你一起吃饭。”

他的身上总有几分风尘仆仆的感触,毕竟刚刚处理了蝗虫的事情,出了一身汗,裤脚处还带着泥,就像是一个农民似的。

李月洛低头看了一眼宋青城的鞋子,那双运动鞋上也都是泥,她咬了咬嘴唇道:“教授,要不你把鞋子脱下来,我给你洗一洗吧,顺便在这儿洗个澡就是了。”

“你还会洗鞋子?”宋青城怔了怔。

李月洛勾了勾嘴角:“那当然了,这些年,我的衣服都是自己洗的,从小就是这么做的,我大伯家的人让我自食其力,所以我样样都会。”

宋青城心中叹了一声,没想到她这么水灵,竟然什么都会做,这姑娘小时候还真是没少吃过苦。

“不用了,我在楼上有个房间,里面还有些换洗的衣服,正好我去换身衣服。临山刚刚来了蝗虫灾,所以我在救灾的现场,这才弄了一身泥。身为一名农民,这也是家常便饭,以后你成了大明星,可别就不愿意和我来往了啊。”

宋青城挑着眉头,脸上带着几分飞扬的笑意,李月洛却是用力摇了摇头道:“教授,不管我变成什么人,你都是我最亲近的人。

我就怕以后你可能不愿意搭理我了,反正只要你不搭理我,我就会经常来临山的,经常给你买礼物。”

宋青城的心中跳了跳,一本正经道:“那我肯定是欢迎的!不过今天晚上你就跟着我去度假村吃饭吧,尝尝我培育出来的一些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