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文。

林星见眼前正好有个百事通阿三,便问道:“阿三,王安石变法是什么回事?”

阿三见上司垂询,连忙搜肠刮肚,详尽地介绍道:“先帝神宗年间,王安石仕途得意,平步青云,官至宰相。熙宁二年,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新法涉及政治,农业,商业,军事等诸多方面。对于政治和军事改革的法则,公子想必了如指掌,我就不班门弄斧了!下面我说说农业改革中的青苗法。青苗法亦称常平敛散法,主要是指朝廷强调各地要建立常平、惠民等粮仓,并储备粮食,用以调剂粮价和粮量。当粮食歉收、粮价高涨时,官府以低价售出官粮;当粮食丰收、粮价低贱时,官府以高价收购民粮,从而使粮食数量和价格保持稳定。此外,每年的春冬和夏秋交替之际,官府均会发放贷款,让农民有钱采购农资和种子,从而渡过青黄不接的难关,因此取名青苗法。”

林星听完之后道:“这么说来,青苗法可算得上是惠民的好政策!”

阿三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道:“青苗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各地在实际执行中却出现偏差。不少地方官员强行向农民放贷,并肆意提高利息,从而使青苗之举,发展为官府高利贷。各地官员利用青苗法收取利息,敛财邀功,大肆收刮民脂民膏。青苗法实施之后,农民不但没有变的富有,反而更加贫苦。鉴于此情形,本朝元佑八年,青苗法被废止。”

青苗法本是惠民利国的好政策,但贪婪的地方官却将它变成放贷敛财的苛政,扭曲了青苗法的本质,也扭曲了王安石的初衷。这一点是王安石变法之初没有想到的,所以他失败了。

林星苦笑道:“无官不贪,这是官场法则。莫说是宋朝,就是在新中国,也无法彻底肃清贪官,此事甚是可悲。但这青苗法既已废止多年,又和赈灾之事有何关联?”

棒子见阿三说的头头是道,担心被他抢了风头,连忙表现一番,道:“大人想必知道,朝廷政策都有其滞后性。一项政策颁布之后,官员通常会观望数月,然后才执行;一项政策废止之后,官员也要观望数月,然后才废止。青苗法亦不例外。由于在青苗法废止之时,大部分农民未能还清官贷,因此随后几年,官员为了敛财,又陆续发生借贷之事,这官贷利滚利,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现在大量的农民已经还不起官贷了。公子试想一下,农民欠官府钱,官府不但不追讨,反而要发银子给他们,城中富商会怎么想?若发粮赈灾引起城中商贾抗议,此举无异于拆东墙补西墙,对平定全州局势没有帮助!”

林星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深刻体会到宋朝和新中国的不同。

其实赈灾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发钱发粮。但宋朝不是新中国,封建主义不是社会主义。森严的等级制度,使得许多在新中国理所当然的事情,在宋朝变成举步维艰。在新中国发生天灾,商人们会积极捐款捐物,但宋朝却不是,商人们不但不会出钱出力,反而百般阻挠官府赈灾。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为什么官府要发钱给农民,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