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普鲁恩斯就向尼米兹提出,明帝国很有可能在三月份攻打斐济群岛。

只不过,斯普鲁恩斯还是低估了明帝国海军的决心。

当第11舰队到达达沃之后,情况已经很明显了。此时,不但尼米兹受到了来自白宫的压力,斯普鲁恩斯也感受到了敌人的威胁。

随后生地事情,多多少少都过了斯普鲁恩斯的估计。/\

直到明帝国的五支舰队出现在了布里斯班与悉尼外海,并且炮击了这二座澳洲大6东南地区最重要的港口,美军才猛然醒悟了过来。

当时,绝大部分美军将领都认为明帝国会直接攻打澳洲大6。

其实,在攻占了新喀里多尼亚,以努美阿为跳板,明帝国海军已经具备了攻打澳洲大6的基础条件。如果不是准备在澳洲大6东南地区登6,明帝国海军甚至可以借助莫尔兹比,在澳洲大6东北沿海地区上岸。

此时,只有斯普鲁恩斯仍然相信明帝国的真正意图是进攻斐济群岛,而不是澳洲大6。

当时,他甚至说服了尼米兹,让尼米兹按兵不动。

可是,斯普鲁恩斯能够说服尼米兹,却不能说服金上将,也不能说服总统。

在总统的严令下,尼米兹不得不让斯普鲁恩斯率领刚刚完成整编的第51舰队出,前往西南太平洋,为正在澳洲大6上坚守的麦克阿瑟提供支援。

只不过,尼米兹给了斯普鲁恩斯一项非常大地权利:临机决断。

也就是说,斯普鲁恩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舰队地行动,而不必理会第三舰队,以及西南太平洋战区司令官的命令。

也正是如此,斯普鲁恩斯选择了前往斐济群岛,而不是前往澳洲大6。

当然,他地理由也很简单:舰队的续航力不足以到达澳洲大6,必须在斐济群岛进行燃油补给。

只不过,斯普鲁恩斯选择地补给地点不是斐济群岛,而是萨莫亚群岛的帕果帕果。

显然,斯普鲁恩斯地这一决策非常正确。在他离开珍珠港大概五天后,就收到了尼米兹来的消息,之前在斐济群岛与威利斯李指挥的美军第31舰队遭遇,后来参加了炮击悉尼行动的明帝国海军第31舰队;以及从达沃出,参加了炮击布里斯班的明帝国海军第11舰队已经离开了炮击海域,去向不明。

根据这一条情报。斯普鲁恩斯就断定,对方的目地不是进攻澳洲大6。

他甚至意识到,对方的目的不是攻占斐济群岛,而是要借此机会消灭哈尔西的第三舰队。以及远道而来地第51舰队。

只是当时第51舰队已经到达了明帝国控制的图瓦卢群岛东部海域,为了避免暴露行踪,斯普鲁恩斯没有出电报。\

直到七日凌晨,在到达了帕果帕果的时候。斯普鲁恩斯才用驻军的电台出了电报。

只是,此时出电报已经晚了。

威利斯与蒂里特已经在斐济群岛东南会合,并且转向驶往群岛东北海域,准备与第51舰队会师。更要命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