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样,是古耐瑟帝国最流行的式样,所以被同为耐瑟遗民的老族长认了出来。

虽说耐瑟帝国已经覆灭一千七百余年,估计当今世上,还认识这件巫师袍式样的人并不多。但为了以防万一,琼恩决定还是再去买几件普通的来换上。昨天从商队老板那里听来的消息,说阴魂城因为那个疯狂计划,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全民公敌,而自己就是从阴魂城出来的。倘若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路上,一不小心被谁看出巫师袍的式样,进而推断出他的来历,只怕立刻要关进牢里去。

还是安全第一。

他再取出匕首来,这显然是整个用纯精金打造的,分量非常沉,托在手中隐隐有种往下坠的错觉。它的做工十分精致,握柄和刃脊上,镌刻着繁复细密的花纹,琼恩仔细地辨识着,感觉可能是某种文字,但他认不出来。匕首的刃非常锋利,在阳光下泛着寒光,琼恩翻转着欣赏,突然感觉锋刃上似乎还略带一点殷殷的青碧色。

难道带毒?

琼恩警惕着,小心地握着匕首的柄,四面看了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实验品来划一刀试试看。有魔法可以检测毒素,但琼恩今天没准备,也不打算为这点事情浪费一个法术。

他闭上眼睛,意识缓缓下沉,潜入匕首,发觉其中并未蕴藏什么特别的力量。看起来,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虽然做工精细,材料珍贵,但并不是魔法物品。

不过也不错了,精金是非常贵重的金属——据说胜过同等重量的黄金十倍,而且因为硬度极高,难以锻造,加工费肯定非常昂贵。总得算起来,这把匕首至少也值上百枚金币了。

而且身为巫师,虽然不指望要冲锋陷阵跑到第一线去砍杀,主要担任的还是军师、幕僚、辅助等工作,但总得有点防身的武器,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大惊小怪地动用魔法。琼恩这次出来的匆忙,也没顾得上好好收拾行李,布雷纳斯王子虽然替他准备了些东西,但却忘了给根法杖之类的武器。如今有了这把匕首,至少也安心些。

他将匕首插进长靴中,又从次元袋里将手套和浮空靴都拿了出来,这两件准备是给梅菲斯的。巫师施法的时候不方便戴手套,影响手指灵活,但对于握剑砍杀的圣武士来说就没有关系;至于浮空靴,其实反倒作用不大,谁闲着没事浮上高空做什么,琼恩特地把它拣出来,送给梅菲斯,更多是一种潜意识里的纪念意义。

他和梅菲斯虽然认识大半个月,在沙漠中一路同行,但第一次真正的交流谈话,是那次他夜晚出来行走,恰好撞上梅菲斯。女圣武士请琼恩用浮空术带她升上半空,观看远处的埃斯考城情形,借此情形,两人算是真正接触,琼恩也因此知道了她的名字。

反正浮空靴也和他的龙鳞盾一样,只要不用口令启动,平时也就如同寻常靴子无益,穿着也没什么区别。而且是魔法物品,能一定程度地自动调节大小,反而更合脚舒适。

他将浮空靴放在一旁,打算等梅菲斯回来让她换上;至于那个手套,却着实有些蹊跷。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皮革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