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真正意义上感受到什么叫吃软饭,是第一次从云锦设立的“家族基金”里领取到人生中的第一笔零花钱。

不,那不应该叫做零花钱,应该叫做云经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拿到钱的当天,云城就非常大度地请整个企划部和设计部的同事们喝咖啡。

有关系好的同事打趣云城:“城哥你这是买彩票中大奖了么?”

云城美滋滋:“差不多吧!”

对云城来说,这笔钱还真就跟买彩票中大奖差不多,反正就有点儿L类似于捡钱的那种感觉。而且一想到以后每一个月,他都会从云锦那儿L拿到这么巨大的一笔钱,他甚至连看云锦都变得顺眼起来。

要知道他以前最讨厌的就是云锦是个事业脑,但现在他真的是巴不得云锦能水泥封心,专注事业,最好是能把云家的企业做大做强做到全世界去,这样云城就能长长久久地享受到这种每个月捡钱的待遇。

他跟陆与书聊到这个事的时候,还忍不住说道:“原来有时候你看一个人顺不顺眼,其实也取决于你用什么眼光来看这个人。我之前看云锦,用的都是看大哥的眼光,然后就觉得他浑身上下一无是处,哪哪都是缺点;但我现在用看员工的眼光来看他,就觉得这样的好员工,还是很值得赞许的。”

陆与书:“……”你大哥知道你现在已经开始用打工人的眼光来看他了吗?

不管怎么样,有了这笔从云家打过来的零花钱,云城之前很多想干的事儿L,终于有机会实现了。

比如给陆与书送一件像样的礼物。

之前云城给陆与书送的礼物,要么就是自己手工制作的小工艺品,要么就是自己动手制作的旗袍,虽说也都是他的一片心意,但归根结底还不是因为穷么?

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也算是有点钱了。别的奢侈品不敢说,但给陆总买件昂贵大衣的钱还是够的。

云城之前其实就挺喜欢看陆与书穿大衣,毕竟陆总个高腿长走路带风的,穿起大衣来确实是又酷又飒。

正好如今这个天气也适合,于是云城便直接给陆与书安排上了。

他给陆与书挑的是一件驼色大衣,之所以没选更基础款的黑白灰,是因为这些颜色陆与书的衣柜里已经有太多了,事实上他原本想选一件天蓝色的大衣,后来想想陆与书平日里未必会穿这个颜色,所以到底还是选择了更加实用的驼色。

然后陆与书按照云城的推荐搭配了一身,效果倒是确实不错,至少穿出去连徐凛遥这样的时尚达人都忍不住夸赞了一番。

陆与书之前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非常坚强独立的职业女性,从来不屑于让男人给自己花钱。但如今收到云城送给她的礼物,她发现自己也还是挺开心的。

而且她也算是初步领略了云城吃软饭的感受。不得不说女人这年头能靠自己吃硬饭确实是一种本事,但如果能靠老公吃上软饭,也是真的很快乐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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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