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周刊寄来一封邀请函。

前两天,孟泽在Q/Q上收到过“时尚之夜”的邀请。

他有怪癖,不喜欢用微信,至今沉迷Q/Q,五位数的Q/Q靓号,依然只有一个联系人。

对方不曾再上来,她的心一直都狠。

时尚周刊的主编打来电话:“请问孟先生能否赏脸光临?”

孟泽委婉表示工作繁忙,他在摄影界成名很早,如今闲下来,全凭兴趣摆弄镜头。

这天是阴天,他在庭院里立一把太阳伞,半靠在躺椅,享受夏日午觉。

从时间上来说,现在应该是秋天,这座城市的夏天格外长,哪怕到了十一月,仍可称作夏日。

孟泽常年穿白衬衫遮阳。

他在前几年遇到了杂志上的女模特。

杂志上的侧脸本该美不胜收,但真的见到本人,他发现当年的照片只是机缘巧合的拍摄角度。

这个女模特一点都不像李明澜。

“李明澜,李明澜……”孟泽闭上眼睛,喃喃念着这个名字,有些时候是催眠曲。

他渐渐睡得香沉。

为了孩子上学方便,李旭彬在几年前搬到了学区房。

李明澜对外称自己住酒店,她从来不公开说她是本地人。

她结束了和时尚主编的面谈,回了哥哥家。

刚开门,就见李深从浴室出来,他的头上盖了条白毛巾,用来擦拭半湿的头发,除此之外,他的上衣裤子均为黑色系。

李明澜晃着钥匙,问:“你不用上课?”

“学校开会,散会就回来了。”

“不上晚自习?”

“上晚自习做什么?”

青春期的男生,几个月不见,个头猛长,当年窝在她怀里的胖娃娃,如今长身玉立,比她还高。

李明澜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礼盒:“当当当当。”

李深看一眼:“又来。”

“我给你选的礼物。”她笑嘻嘻地拆开礼盒,露出里面的白衬衫。

李深毫无表情。

李明澜昂起头:“我亲自设计的。”

“哦。”他只是点头。

“臭小子,你就这反应?”

“不喜欢白色。”李深的语气有点嫌弃。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常见她穿白色,她应该偏好大红大绿,但也酷爱白衬衫。

李明澜学着他的嫌弃:“深仔,你现在是阳光少年,天天穿得黑不溜秋的。”

“这件布料太薄。”

“会吗?这里夏天酷热,穿薄的透气。”

“你留着自己穿。”

“不孝子!”她使劲瞪他。

李深沉默。

她再瞪他。

他把毛巾挂在肩上,接过礼盒:“收下了。”

“这还差不多。”礼物送了出去,她得意地哼起歌儿。

李明澜不是个藏得住事的人,假设她留在国内,一天到晚陪在儿子身边,她会忍不住和儿子坦白。

就是因为她长居国外,她才能隐瞒这么多年。

李深在上初中之前,和她比较亲近,他们还一起玩过捉迷藏,上了初中,他越发安静。

她在国外思念儿子,常常打电话给他讲述趣事,她告诉他,街头有个流浪艺人能弹唱中国调子,是许多年前她喜欢听的流行歌曲。

她向他分享生活点滴。

不知道是不是李深到了叛逆期,他说无聊。

李明澜那天挂了电话,又去听了流浪艺人的歌,很无聊吗?她觉得好听,还会跟唱:“哼哼哈兮。”

她问李深:“初中生活如何?”

“还行。”简单两个字,冷冷清清。

她的回忆被拉回高三,那谁也喜欢说这么两个字,哪怕他拿到了年级第一名,他也说:“还行。”

儿子上初中了,她仍记得那谁的话,她自嘲是很无聊。

也许李深是学了她哥的少年老成,她却不愿承认,那谁的基因太强大。

她突然感觉自己与儿子的成长脱节了,在和儿子越来越疏远的关系里,她需要什么东西来维系二人的感情。

某天,她在慈善拍卖会见到一对情侣表,这对情侣表是出自一个华人设计师之手。

她通过关系联系上这位设计师。

不料,对方脾气又拽又硬。

直到她和这人在服装周遇见,对方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转变,直言和她十分投契。

她订制了一对独一无二的情侣表。

女款是她的,男款,当然要送给她心爱的儿子。

这位设计师特别热情,念叨有缘千里相会,手表算是见面礼物。

李明澜直言不欠人情。

对方想了想,说:“不知能否请你为我的未婚妻设计一套婚纱?”

也行,就当扯平了。

无人能想到,她竟在国外站稳了脚跟,成了时尚界的宠儿。

她曾经以为自己会是一个大画家,如今,她成了自创服装品牌的首席设计师。

她说到做到,李明澜成功了。

于骊明白李明澜的思念,常常发李深的照片过来。

李明澜把这些照片藏在隐藏文件夹,她的身边,没人知道她有一个儿子,她不希望被发现她天天欣赏一个男学生。

转眼间,儿子长成了大人。

李明澜笑着说:“哥,我处理完这边的事情就回国一趟。”

她住在哥哥家,但李深一直都很冷淡。

儿子闭门做作业,香港台这段时间正在重播1995版《神雕侠侣》,她借此打发时间。

和儿子交流太少,她忍不住去敲他的门:“深仔,你在做作业吗?”

“已经做完了。”

她见到他手上的那一本是哲学书。

“也对,你是天才,我以前做作业要花一个晚上,有时候一晚上也做不完,第二天去到学校就请教学霸。”十几年前的事情,如今回忆起来,仍然历历在目,“他太牛了,闭着眼做题都比我厉害。”

她坐上李深的床。

床单是枕头床单被套都是简简单单,素白的、素灰的,一般当妈的都要给孩子整理床铺吧。

她没有跟他挤过一个被窝,哪怕在他小时候。

李深问:“姑姑有事吗?”

儿子还是稚嫩的脸,但眉目真是像极了那谁,她清了清嗓子:“深仔,你承受能力如何?”

“还好。”

“如果有一个惊世骇俗的爆炸大新闻,炸到了你,你会怎么样?”

“不怎样。”

他的个性偏向那谁,完全没有遗传到她的开朗。

“那就好。”万一他将来得知真相,也许没有那么排斥?她突然见到他桌上的礼盒。

是情侣表的其中一只,她问:“你没有戴表啊?”

她的已经带上了,她把自己的手比上去:“果然合在一起更好看,本来我想大大的,可是我的手腕小戴不住,委屈一下你,你戴大的,我带小的。”

李深看着两个人的表,突然站起来,走到窗边:“姑姑,我觉得你最好找一个适合你的男朋友。”

“是吗?你也觉得我这么漂亮的女人,没有男人疼,特别可惜,是吧?”李明澜笑起来,“深仔,你真会体贴人呢,才貌双全,你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孩子说的,对,我要谈几个男朋友了,我喜欢智商高的男人。”

李深咳了一下:“姑姑,我要做明天的作业了。”

“好,不打扰你,改天我酝酿酝酿再和你说惊世骇俗的爆炸大新闻。”

可是在这天之后,儿子更疏离了,她几乎是逮着空档就跟他说话:“深仔,周末想不想去公园散步啊?我好久没去,我怕迷路了,你有空给我带路吧。”

“姑姑,我要做作业。”

她又和他说:“深仔,我给你买了你最爱的咖啡豆,我给你冲杯黑咖啡吧。”

“姑姑,谢谢,不用了。”

“深仔,我……”

“姑姑,我做作业了。”他关上了门。

李明澜不喜欢哭,当年离开那谁,她都没有哭过,没有男人值得她掉泪,但是在儿子面前吃闭门羹,她的眼眶还是红了。

于骊安慰她:“深仔就是这个性,你不要放在心上。”

李明澜点头,一时之间她分辨不出李深的冷静,是因为他哥哥的教导,还是因为他生父的遗传?

公司那边不停的传来消息,李明澜不得不出国回去了,她和李深说:“深仔,我要走了。”

“嗯。”不冷不热,不咸不淡。

到了她离开的那一天。

他的哥哥看不过去:“深仔,走吧,一起去机场。”

李深却说约了同学打球。

李明澜拖起行李:“深仔,我走了啊。”

李深没有去送行。

不舍的人是她,孩子什么反应都没有,是她自找的,她打小就不在他身边。

直到第二年的春节,李明澜有了教训,不再纠缠李深。

可她真不是靠得住的人。

一天晚饭,她喝了不少酒,满嘴胡话,她说她喜欢智商高的男人,要是天才就最好了。

李深沉默地走开。

李旭彬训了妹妹两句,让她去休息。

李明澜睡了一觉,酒没醒,反而更糊涂了,半夜来敲儿子的门。

他不理。

她一直敲,很轻很轻,但是“咯咯咯”地响。

李深开门。

李明澜呼出一口酒气,走路很稳,一屁股坐上他的床,说:“深仔,我好难过啊。”

他冷冷地提醒她:“姑姑,请自重。”

“我的辈份是你姑姑,可你是我肚子里出来的,你瞧瞧你,面对我一脸防贼的样子。”李明澜呜咽啜泣说,“你个没良心的,我辛辛苦苦生下的是一个不孝子。”她不知哭了多久。

但她真不是一个爱哭的人。

李深一动不动,回神时,他把她推了出去。

李明澜的酒醒了,呆在当场,她知道自己又闯大祸,躲了起来,直到走的那天,她约李深在咖啡厅见一面。

她以为他不会来。

但他只是迟到。

她向他道歉:“如果你嫌弃的话,就当没我这个亲妈吧。”说完,她拖起行李,就去机场。

她狠了心,不愿再回国了。

长着那双眼睛的男人都绝情。

不过,于骊再发照片过来时,李明澜见到儿子的腕上多了一只男款表。

李明澜乐了,早该坦白的,儿子这么懂事,也许早一点和他讲,母子相认的场面能更感人。

李明澜仍然喜欢唱歌,但她不去KTV了,生怕又遇见哪个不想见的人。

她身处时尚圈,不可能没有听过孟泽的名号,他是炙手可热的摄影师。

也许包装得还可以,没听别人说起他的黑历史。

她不去打听,管他呢。

她有亲亲儿子,才不理他。

时尚之夜的活动不在这座城市举办,行程由时尚周刊的助理安排,机票和酒店已预订。

李明澜和崔佩颐创建的服装品牌都在欧美经营,目前,她们尚未准备打入国内市场。

她接受邀约,不过是想着能回来见儿子。

第二天是周末,上午时候,李明澜在电脑上弄了卡拉ok,拉着李深去合唱。

李深麻木了,他和她的合唱,只会一首歌。

她感叹儿子没有遗传她的音乐细胞:“深仔,开始了。”

李深的脸很臭,但也唱了几句。

“我是一条小青龙。”李明澜沉浸在自己的歌喉中。

“小青龙,小青龙。”李深万念俱灰。

李明澜:“我有许多小秘密。”

“小秘密,小秘密。”李深生无可恋。

李明澜:“我有许多的秘密,就不告诉你。”

“就不告诉你。”李深心如槁木。

“就不告诉你。”李明澜摸摸儿子的头。

李深吐出一口气,可算是唱完了。

孟泽挂着摄影师的头衔,不务正业,做事全凭喜好。

近来阴云密布,他常到庭院里休息。

高山蝶早上拿进来一份快递:“周刊例行送来了杂志。”

“嗯。”他半躺着,似乎睡着了。

“我今天有课。”她说,“今天的药我放在里面,你别忘了吃。”

孟泽微微睁眼:“要不要我送你?一个人会不会不安全?”

她笑了笑:“我坐公车去学校,谅别人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胡来。”

“有事联系我。”他又闭上眼。

临走前,她给他在伞下挂了一个驱蚊袋。

孟泽再次醒来,已近中午,他懒得动,随便拿起旁边的杂志,翻几下。

突然的,他坐起来,动作太大,险些从躺椅滚下。

杂志的最后一页有一则国外服装设计师的采访预告,这位设计师受邀参加时尚之夜。

孟泽丢掉杂志,光脚踩在草坪上。

他竟忘了将前几天的邀请函放在何处,是不是丢垃圾桶了?头疼,记忆瞬间消失。

他从院子进来,第一反应是用头撞墙。

皮肉疼痛与神经抽搐同时袭来,他喘了口气:“山蝶,山蝶。”

下一秒,他记起,她上课去了。

他急忙向里走去,他先是拿起茶几上的杯子,给自己倒了水,先喝一口,再拉开抽屉。

他开瓶时手有些颤抖,扭开瓶盖,他倒了药片,用水送服。

他早上睡太久,忘了吃药。

他放下杯子,倒在沙发上。

对了,邀请函就被他随意丢在了茶几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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