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了有些胀的太阳穴徐富聪站了起来略微活动了一下后便开始继续看起第三篇报告来这时有人将今天需要处理的文件送了过来在问清楚今天并没有平常所需要急着处理的急件后徐富聪略微得意的笑了下后便开始继续看起最后一篇文章来。这篇文章的题目叫:论行政立法权来源的正当性

摘要行政立法权有授权立法权和职权立法权两种类型。在关于授权立法权的理论中对分权原则的功能主义解释不太适合中国的国情但其原理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禁止授权立法原理和立法权代理说可以适当地借鉴立法权转移说则不能正确说明授权立法权的来源。授权立法权来源于权力机关的授权授权立法必须受到严格的控制以不侵犯公民的权利为原则。我国存在职权立法并且职权立法不是授权立法。行政职权立法权违背民主和宪政原则与我国的政体相矛盾造成行政立法的混乱应当取消。

关键词行政立法权授权立法权职权立法权立法权来源立法正当性

行政立法包括授权立法和职权立法两种类型而授权立法权和职权立法权具有不同的来源因此讨论行政立法权来源的正当性需要将两者分开论述。

一、授权立法权的正当性

本文的研究主题限于行政立法因此本文所说的授权立法主要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立法机关的授权而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及其结果。这样就排除了下级立法机关根据上级立法机关的授权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授权而进行的立法活动及其结果。也就是说授权立法不全是行政立法。虽然英国的韦德爵士将国有企业、行业组织等根据授权制定规章的行为也概括在行政立法之内王名扬先生将法国的地方议会制定的条例也归于行政立法的范围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最好采取狭义的理解。

关于行政机关行使授权立法权的权力来源的正当性问题除了从行政立法的必要性的角度即社会展的需要和立法机关能力有限的角度进行讨论以外还有专门适用于授权立法权一些理论当然在大多数国家行政立法权就是授权立法权因为在这些国家只有授权立法没有职权立法。

(一)禁止授权立法原理

禁止授权立法原理(donetstde1egationof1egis1ativepoer)也可以译为“反对授权立法原理”是美国法院在司法判例中形成的一种关于授权立法的理论或者原则。这个理论字面意思是禁止或反对授权立法倒是和它的理论基础或理论渊源是一致的禁止授权立法原理的基础就是近代的社会契约论。洛克对此有经典一般的论述:“这种立法权不仅是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且一旦共同体把它交到某些人手里它就是神圣的和不可改变的。如果没有得到公众选举和委派的立法机关的批准其他任何人的任何命令无论采取什么形式无论得到什么权力的支持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因为如果没有这个最高权力法律就不可能具有成为法律的绝对必要条件即社会的同意。除了基于人们的同意和基于人们授予的权威任何人都无权对社会制定法